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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尔玛霍然明白。他就奇怪怎么每次想找书艳时,她都会刚巧被人早一步找出去。

    “我比较好奇的是,你为什么这么想见她?”

    “她是我重要的棋子。”

    “喔,对,我这个猪脑袋居然忘了。”月贝勒无聊地拍了下额头。

    喀尔玛瘫靠椅背,无奈地苦笑,看得连月贝勒都不禁感叹,这个男人实在太有魅力,一颦一笑都能慑人魂魄,可他却有着致命的缺点,太懒。

    一流的形貌、一流的才气、一流的家世、一流的本领,足以让他飞黄腾达、叱陀风云,却全败在一个懒字上。懒得认真钻营、懒得积极争取、懒得在乎、懒得拥有,甚至懒得动用感情。随便他处置自己的人生,任家人摆布自己。他不是没有野心,而是缺乏干劲。

    大概是从小给他家人糟蹋惯了,就学会了糟蹋自己。反正再顺服、再听话地为家人效力,也得不到任何正面回应,仿佛那是他应做的,因为这是报应,他得负责替父母赎罪。时日一久,他就渐渐失劲。要他帮忙他就帮,想用话损他就尽量损,他己麻痹到无所感觉、无所回应。

    书艳的存在却乱了他的规矩。

    “难得着你对人这么主动积极。”活像垂涎已久的饿狼见着鲜美猎物。

    喀尔玛无聊轻叹。“连我都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

    “只是想要书艳罢了。”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一副死相。

    “我不是想要她,而是想要事情按计画进行。除此之外,我对她没有任何感觉。”

    “既然对她没感觉,你管她跟你家男人有多亲近。”

    说得没错,他的确不必在意,他也不觉得自己有在在意,他只是……找不出自己心烦意乱的原因。明明一切都很稳当地按着计划走,那他何必特地赶回来向书艳发脾气?

    他有些厌烦地揉揉鼻梁。“毓琪的事办得怎样了?”

    “那位离家出走的大少爷啊……”月贝勒懒懒地倾头斟酌。“找是找到了,不过大伙决定暂时先将他扣押在朱雀府邸,待查明实情,再交还给书艳格格。”

    “干嘛了?”

    “怎么说呢……我是把毓琪找回来了,可是找回的似乎只是那副躯壳,里头的东西,显然不对。”

    “听起来还真有意思啊。”

    “我知道你很受不了怪力乱神的说法,但是喀尔玛,信件事肯定和最近连续数起失踪而后复返的案件有重大关联。也就是说,书艳格格的推测是对的,她表哥毓琪的单纯出走,己经演变为某种危险局面。”

    “毓琪那小子究竟出了什么事?”

    “只有熟人才会发觉的异状,我们这些外人是无从判断起的。”

    “可别让我把人送还给书艳后,又被她追缉地问我到底把她的琪哥怎么了。”

    “恐怕情况真会那样。”月贝勒苦笑。

    喀尔玛这才沉下脸色。

    “我虽然不认识毓琪这个人,但由书艳一家人的单纯性格来看,加上我四处探访的结果,大概也拿捏得出几分,现在的毓琪根本不像那个小小男爵府会养出的货色。”

    “离家出走的体验让他成长了吧。”

    “那他的成长未免太可怕。我之所以会觉得他不对劲,是因为他成长为一个我们太过熟悉的狠角色。”

    喀尔玛警戒的双眸已然猜到答案。

    “是的,就是他,毓琪起先一直迷恋的对象——敬谨亲王府的元卿贝勒。你若去看毓琪,眼中所见的会是他的躯壳,你若和他交谈,你会发现你所面对的其实是元卿贝勒。”

    喀尔玛一向讲求实际,眼见为凭,但当他亲眼见识到毓琪匪夷所思的异状后,不禁愕然。

    月贝勒说得没错,毓琪的确只剩下一副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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