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但他没有开明到那种无话不提的程度。
住跟睡,实质相同,可是,说在嘴里还是有某种保守尺度呀。
“我是呀。”
“这么说来,你应该也不是玩玩就好了?”
“不是。”
漫不经心的探笑顿然化为诚心的喜悦,举臂拍拍他的肩头,姜鸿涛爽朗邀约。“要不要留下来住一个晚上?”他别有居心地问。
车子驶进村口时,他就瞧见老何在门口张望了;毕竟,不是天天都有陌生的大轿车开进村子里;若雷堑留下来,街坊邻居就可以先瞧一瞧他未来的半子了。
“不了。”未来的半子不给脸,姜鸿涛也不生气,只是有些失望。
“那好吧,既然你归心似箭,我也不强留你。”挥手示意闻言就站起身的心急小子坐回去,他道,“我去后面的菜园弄点大头菜还有玉米,你顺便带上去吃。”
“啊?”还得等他去菜园拔菜?“不必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别看我老了,我的动作可一点都不输你们年轻人呀。”
“青菜,台北也有。”
“你说话的口气跟小莹还真是一个模子呀。”将锄头扛上肩,他轻描淡写的撂下一句。“小莹爱吃的很。”
“噢。”已经起身的雷堑坐回去。
他不贪小便宜,可是,小莹爱吃的家乡味、老人家的亲情,这点耐心,他有!
稍安勿躁,苏荧应该不至于趁他不在时对小莹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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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鸿涛拔大头菜的动作够快,摘玉米的身手也没得挑剔,可是,雷堑出发时,天早黑了。
先前小莹来电时,嘀嘀咕咕念他真不给面子,也真不懂得乡下空气新鲜的好处,反正他又没赶着上班,何必急呼呼的赶回台北,好像真怕她会乘机在家里开起应召站。
但,他偏不!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初尝相思的滋味,很让人心情烦躁又坐立难安,再听她口口声声劝他留下来住个几天,心里当然微恼着她的不解风情。
她是快人快语,常会自得其乐的对他挑衅撩拨,连谈个恋爱也是宽以律己,严以待他。
而他,慢人加温,一旦完全面对情愫的爆发后,对她的情欲几达状态,完全将她的喜怒哀乐往心里搁进,甚至,离她的暴虐行径一远一久,他就不行了。
“真应了她的话,犯贱呀!”
脑海在自怜,心情却因为她而发颤,车行飞速,雷堑的脚紧踩油门,他很专心的驾控着车子驰向有她的城市。
前一秒,他满意的看着标示着板桥的大看板被速度抛到身后,下一秒,眼角瞥见了旁边有人。
不,不是人,是苏荧,那鬼小子。
他怎么会在这里?胸口一震,雷堑正待开口招呼他,就见神情阴凝的他飘浮在坐椅上,然后猛地朝他窜来。
咦?
“原谅我。”
原谅他?鬼小子要他原谅他什么?
疑惑的黑眸在触及苏荧玉石俱焚的阴沉决心时,旋即悟到了什么,来不及证实,一股冰冷的僵滞在刹那间狂猛的占据了雷堑的四肢,冷汗直冒,他努力稳住方向盘,却力不从心的发现它自有主见的夺权,径自控御着这辆四轮传动的嘶吼猛兽。
接下来,是一片的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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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姜文莹跟来访的云薇夫妇坐在客厅,喝着咖啡、聊着天,偷偷分心的想着又在电话里对她尖酸刻薄的雷堑。
她知道他嘴里没说,可是,铁定是挺想念她的,否则,不会在听到她的建议时,语气变得冻人又死气沉沉;没他跟在身边的日子很无聊,而且,她也想死了他呀,但是,他不会笨到猜不出她的用心良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