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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五年算是我年幼无知﹐我也满悔恨没要求我那先知先觉的娘亲带我一块上路﹐这个错误让我后五年多养了个儿子﹐而那个儿子就是他。”她咬着笔杆哀声叹气。一步错步步错﹐她这辈子最后悔的就属这件事。“你身为女儿兼人母﹖”静桐嗤笑的指向客厅四周。“请问那满橱、满柜的零食杂粮是喂谁的﹖”
“不好意思﹐那是他的饲料。”晓冬漠然的低哼﹐彻底冻结崇拜者的芳心。
她对于在外骗死人不偿命、在家女人性格发挥到极致的老爸已经有一种无奈的宿命感﹐而他老兄会出现在演艺圈实是纯属意外。
数年前为了豢养只擅长女红、家事的程可夫﹐晓冬的求学生涯大半时间皆用来打工养家。话说某天﹐程可夫心血来潮兴起送亲制的爱心便当至爱女打工的地点﹐不小心走错了路﹐跑到电视公司应征新人的会场﹐老眼昏花的主办者自以为相中了黑马中的黑马﹐当下强迫程可夫签下卖身契﹐接连演了三部小成本的连续剧﹔岂料收视长红﹐他也莫名其妙地红遍八点档﹐之后跨足歌唱、电影﹐居然也赚进大把银子﹐获得诸多奖项﹐进而跃升巨星级的大明星行列。
俗话说﹐瞎猫碰上死耗子﹐大概就是指这种情况吧。
只是程大明星向来没有金钱观念﹐口袋里的银子总会长脚自动离开﹐饿肚皮的窘况依旧没有改善。苦命女儿为了避免金钱只出不进﹐痛下决心请了个万能经纪人全天候看管程可夫﹐一方面是避免银根再度紧缩﹐另一方面是免得程可夫见不得人的怪僻和家丑外扬﹐丢人丢到外头可就不好看了﹐颜面事小﹐财源兹事体大﹐不能因为他的喜好而坏了他目前的行情﹐白白砸了金饭碗。
“千千万万台湾女性同胞心目中的偶像情人在你眼底就只有如此﹖难道他没有半项值得歌颂的事迹﹖”静桐的身形愈缩愈小﹐委靡地趴挂在桌沿哀泣。
“不﹐至少他还有一项优点。”晓冬突兀的漾开诡笑。
“愿闻其详。”仰慕者终于燃起一丝希冀的火苗。
“他懂得彩衣娱亲。”
“什么意思﹖”太深奥了﹐静桐揣摩了半天仍不解其意。
晓冬抬腕看表﹐眼瞳晶亮无比﹐“你快看到了﹐那闷骚老头就快回来﹐擦亮你的眼睛看仔细。”晚场的时装秀即将上演﹐她眉眼之间不觉换上一抹宠溺的笑意。晓冬暗自对时﹐在指针走向七点整时﹐楼下车库的铁门准时铿锵的卷起﹐欢迎忙碌了一天的男主人抵家。
“晓冬﹐你老爸回来了﹖我不敢相信能亲眼见着自己心目中的偶像﹐你快看看我这一身打扮如何﹖需不需要化个妆看起来比较有精神﹖”静桐手忙脚乱的整理衣衫﹐一边补粉上胭脂﹐拉长了脖子探向门边。
“没差啦﹗他注意不到的﹐你别忙了。”晓冬睨她一眼好心地进谏﹐这位大明星超级自恋﹐就连她这女儿也只能分得他一点点的注意力。
才进门的程可夫见着晓冬﹐迫不及待的向女儿献宝。
“女儿﹐我回来了﹗你瞧瞧经纪人给我买了什么﹖有蕾丝的爱丽丝装也﹗”他捧着有荷叶花边的大蓬裙手舞足蹈﹐四十有二的高龄大帅哥脸上带着孩子般的笑颜﹐一脸的阳光灿烂。
晓冬先是扶起叶姑娘险些垂至地表的下巴﹐继而对程可夫吩咐道﹕“乖﹐去洗把脸﹐有话待会儿再说。”
“知道了。”程大明星蹦蹦跳跳的捧着新衣回房﹐嘴里边哼着走音的小调。
“他……他是……”静桐颤抖的小手指着程可夫左摆右扭的妖娆背影﹐转头试探的问着视觉神经早已疲乏的程晓冬。
“没错﹐就是他﹐不要怀疑﹐他的确是你心目中的偶像。”晓冬慢条斯理的点头。
“他手上拿的那件花不溜丢的洋装﹐正是他最喜爱的那一款﹐他嚷着要买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