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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静兰横他一眼。

    “什么意思?”他不解地反问。

    “这女孩子对你很用心,她一定很喜欢你。”乐静兰斩钉截铁。

    蒙于砚微愕,随即推翻母亲的断言。

    “恋星很善良,连管理员老伯伯住院,她都天天熬粥带到医院给他喝,所以现在熬粥给妈喝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那不一样,她和管理员老伯伯或许有交情,但我跟她并没有,她连我的面都没有见过,会熬粥给我喝,纯粹是因为你的关系,她肯定喜欢你,而且喜欢得不得了,你要相信老妈。”

    “妈,你就别乱点鸳鸯谱了,她都已经是快结婚的人了,所以是不可能的,就算喜欢我,大概也只是对兄长的那种喜欢吧。”蒙于砚望着精心制作的三明治,奋力地想挣脱内心莫名涌起的情绪。

    “你喜欢她吗?”乐静兰直接问儿子。

    蒙于砚微微一呆,他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他想自己应该是喜欢恋星的,可是单纯的喜欢跟爱情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她是很好的女孩子,我们全公司的人多半都喜欢她,当然,我也不例外。”他避重就轻地说,不想让母亲联想太多。

    “那就把她抢过来呀!”乐静兰满眼笑意。

    “妈,你不会因为吃了一口粥就那么喜欢她吧?”蒙于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甚至连她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就要我去抢?”

    “她长得丑吗?”

    “不会。”

    “有柔茵那么漂亮吗?”

    “没有。”他突然觉得头部开始胀痛。“她像邻家女孩,有她自己的味道。”

    “不丑,心地善良,懂得怎么照顾病人,厨艺又赞,又温柔体贴,这年头呀,这种贤妻良母型的女孩子少之又少,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了,当然要赶紧抢来当老婆啊!”乐静兰理所当然地说。

    听见这番论调,蒙于砚脑中立即浮现出陆正辉的影子,很受不了老妈的思想居然和观念传统的陆正辉一样。

    “妈,我不一定要一个什么都能干的女人,但我要的女人一定要有思想、有智慧、有感情,要能和我心灵相通的。”

    “你要的这些,那个女孩子难道都没有吗?”乐静兰斜睨着他。

    蒙于砚怔愕住。他没有用这么深入的角度去分析过恋星,是因为他从没有想过与她成为情人的可能性。

    仔细一想,恋星有她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然而他只是因为恋星选择了陆正辉这个男人,而把她归类成肤浅无知的那种女孩,偏偏他又提不出他们不是天生一对的理由来说服自己,与柔茵分手后,他在旧金山也曾经有过女友,谈过几次短暂的恋爱,但是对恋星却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更不用说把她从陆正辉身边抢走的“想法”了,在许多外在条件上,恋星的确不是他历任女友的对手,他的女友们都有几个共通的特点,高学历、高收人、身材高,美丽与聪明兼具,这些恋星的确没有一样比得过,是不是因此他就没想过要将她列入考虑。

    如果在他的潜意识当中真这么想,那他其实是存在着阶级和价值观的,恋星的良好特质岂是人人都能比得上,他若也看不见恋星身上容易让人忽略的优点,那么真正肤浅的人是他,而不是恋星。

    “你思考的结果如何?决定去抢了吗?”乐静兰一匙一匙地品尝着咸粥。

    “我说过,她要嫁人了,我怎么能去破坏别人的幸福。”他轻巧地避开,心情却已经被全部搅乱。

    “她只有跟你在一起才会幸福。”乐静兰仍然很坚持她的想法。

    “一碗粥的魅力竟然这么大。”他深深吸口气,得出一个结论。“你是不是喜欢恋星?”

    “是啊。”

    “喜欢到希望她能当你的媳妇?”他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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