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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说道。“宋警官,不要把你的“大”能力,发挥到“小”地方,我们更需要你的英勇,贡献在除暴安良上,有线民查报,现在正有大批走私枪火,正从东北角上岸……”

    宋耀用力一拍,桌面杯震物移,他二话不说,拿起警帽,旋身而出。

    留下一脸错愕的胡局长猛摇头,宋耀,果真是择“善”固执得可以。

    ※※※

    梦雨涵让宋耀失了方寸。

    他压根儿没有发觉到自己微妙的改变。

    他只是很“单纯”地告诉自己,绝不能让“小可怜”流浪在外,如果可能,他愿意收养她。

    但这谈何容易?

    他是单身,就凭这点,社工人员绝不答应;若做她的监护人……也一定要梦宇认同才可。

    他伤透脑筋。

    从不为“女人”烦心的他,这可是生平第一次。

    最后,他决定找姚毅来一起解决问题。

    姚毅很热心,特地从高雄赶来台北,与他一起研讨并询问律师许多相关的监护问题。

    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反正,就是需要梦宇的盖章,认同。

    宋耀决心要找到梦宇。

    ※※※

    没想到一切顺利得很!

    这一天,当宋耀回到警局时,一群非法贩卖安非他命的流氓,已被抓回警局,总共有二十几个吸毒鬼。

    梦宇正是其中之一,他脸上的疤痕果真骇人。

    宋耀使用正当的“非法”手段,迫使梦宇乖乖地签字盖章。他还痛哭流涕地感谢宋警官收留了雨涵。

    之后,宋耀亲自送他入狱。

    将会有好一阵子,任何人都不会见到他。

    ※※※

    他大摇大摆地走进医院。

    站在病房前稍做停顿,他还不敢太“放肆”地冲进门,怕面对的是雨涵冷漠怼怨的双眸。

    他首先探入一个头,迎接他的是雨涵那双迷人大眼。

    幸好,她没什么反应,只是空洞木然地盯着他。

    他松了口气,显然,情况还不是很糟。

    他进房佯装若无其事道:“要出院了。”

    她摇头,柔柔的声音再次触动他的心弦。“我可以不出院吗﹖不然!你送我去孤儿院好了!”

    “不行,我要送你回家。”他坚决道。

    “回家﹖”她脸色倏地惨白,好似被闪电劈到。“不!我……”她猛摇头,大颗的眼珠滚落下。“不要!不要!”

    “不许哭。”他幽默又严肃道。“从今天开始,我是你的监护人,一切都得听我的,不准有意见。”他有些尴尬而显得僵硬地,像个军人一样的命令道。“我会给你一个温暖的家,现在我数到三,你要的话,就乖乖跟我走。”

    当他数到一时,梦雨涵毫不迟疑地从床上跳下来,数到二时,已拉住他的衣角。数到三时,两人一起迈开大步,离开医院。

    ※※※

    他依承诺给梦雨涵一个家。

    他在仁爱路上的高级学区旁买下一幢小公寓。

    理由很简单,他要梦雨涵上明星小学、明星国中、穿绿制服,再念公馆的那间大学……

    自此他便住宿在小公寓,陪伴并“保护”雨涵。

    所幸,从毕业后,他因为工作过于忙碌,几乎很少回新店坪林老家,父母亲也能体谅他“尽忠报国”的忠心,而且又屡传“功勋”,二老自然放心,反正“男儿志在四方”嘛!只要知道儿子们正当做人、平安健在就足够了。

    也许,就是太成功了,孩子们个个对父母高举——“不要结婚”的旗帜。

    这才正是令二老伤透脑筋的地方。孩子们出门在外,二老从不叮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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