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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耀垂着头,相当痛心。这是病态社会中的一个真实窗口。有谁能为这小女孩伸冤?

    他欠起身,大步向外走。

    胡局长突然叫住他。“宋耀,你要去哪?”

    “抓梦宇。”他咬牙道。

    “不可意气用事,你有证据吗?”胡局长起身指责。“我们警察办案,讲求的是真凭实据。”

    “真凭实据?”宋耀反驳。“有很多沈冤,就因为没有真凭实据而让真凶逍遥法外,这就是身为人民的保母,自称是正义使者的我们该做的吗?说穿了,只是怕事的——瘪三!”

    “是的,我们是瘪三。”胡局长感慨万分,令在场所有的人愕然。

    “学校那套理想,与现实是迥然不同的。”胡局长叹口气,颓丧地跌回椅上。

    “人有很多无奈,梦雨涵就是一例,无论如何,她放火烧屋是事实,这社会总是不看前因,只看后果。”

    宋耀一时无言以对。

    “我想,最实际、最一劳永逸的办法是,替她找个收养家庭,趁她继父现在受伤住院,无能力扶养她,我们有权力逼迫社会局替她另觅收养人。”胡局长如此计划道。“这样,会不会比较好?”

    大家不发一语,心底却也认同。

    “这案子,谁愿意“多”费心力负责?”

    宋耀举手。

    众人又诧异无比。

    倒不是因为宋耀自愿,平日,他本来就是热心公益的大好人,只是——

    不近女色的他,私下常被嘲笑为“宋太监”,此次对这素昧平生的小女孩却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怀,不免令大伙颇感疑惑。

    唯宋耀一脸凛然,毫不理会众人的目光,他只知道,今天他若不帮这小女孩洗刷冤情,恐怕再也没人帮她了。

    ※※※

    宋耀破例约了胡晓红。

    她是胡局长的掌上明珠,虽相貌平凡,但也是书卷气质浓厚,具有涵养的高贵女子。她对宋耀一直是一往情深,只是被笑称“太监”的宋耀,未曾假以颜色,此约会倒是破天荒的“大新闻”。

    宋耀是透过胡局长邀约晓红的,他压根儿不会主动打电话给女孩,一向视他为手下爱将的胡局长自然是连连称好,果真得此乘龙快婿,足矣。

    他在百货公司前等晓红,换下警官制服的他,一身休闲装,更显高大帅气,英姿勃发,不知迷死多少女子。

    晓红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打扮自己,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她希望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呈现在她心爱的男人眼前。

    当然,中等美人经过一番精雕玉琢,也颇具迷人风韵的,可惜在宋耀眼中,女人都是一个样,没啥差别。

    “走吧!”他自顾走在前头,毫不体恤及关心。“陪我逛逛百货公司的玩具部吧!”

    晓红虽有些失望,但仍欣然应允,还主动挽住宋耀的手臂,小跑步的跟随他。

    不过,为什么他要逛玩具部?宋耀有小孩吗?

    她想问,又不敢,毕竟男人总是讨厌啰嗦的女人,她可不能让宋耀这么觉得。

    “晓红,一个大约九岁的女孩子,嗯……看起来又像不满六岁,她会喜欢怎样的玩具以及……日常衣裤,你能帮我吗?我想你是女人,较懂些!”想起梦雨涵,宋耀目光一片柔和。

    胡晓红完全注意到了。

    也许,你不相信女人有超强的敏感度,尤其是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她常远远地观望宋耀的神情,他的眼神除了树工作的专注坚定,没有其它,如今,他眼中泛着柔彩,有情,有——爱,这叫她怎会不嫉妒?难道这小女孩真的与他有特殊关系?是他的孩子吗?

    “九岁?她是谁?”她小心翼翼地问。

    “一个可怜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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