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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他,姓时的混帐男人,他居然追过来了。

    雷黛薇想哭、想笑、想大叫。就在她准备葬身这蛮荒丛林时,他居然追上来了,比哥伦布当年发现新大陆还更不可思议。

    然而,她并没有忘记方才的耻辱,他根本摆明了把她当白痴看!

    "你追过来干什么?是不是嫌我表现得不够笨,游戏不够刺激?"她是白痴才会让他当傻子耍,进一步迷失在他高明的调情之中。

    时追地一句话也没答,只是用他那双夺人心志的眼睛看着她,让她更觉得自己是笨蛋。

    她受够了!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这么痛苦。比起莽撞的心动,她宁愿回复到几天前那个不可一世的富家千金,至少她不懂得痛,不懂得争取的辛苦。

    可是,她是真的喜欢他,即使她在他的眼里只是个傻瓜。

    在无法调适的沮丧下,她哭了,来自心灵深处真正的痛哭。过去她无法了解的情绪,全在这刹那化为奔流的泪水。

    该死的爹地,该死的教授,该死的一群酒肉朋友!他们全在骗她,说什么她很聪明,她很出色,其实她笨得跟猪一样,甚至比猪更笨。

    "我知道你嫌我笨,嫌我不用大脑。"她是痛也是无奈地对着他吼,泪流满面,  "但是,笨蛋也有爱人的权利。我喜欢你,对你一见钟情,难道这也是笑话吗?为什么在你眼里,我显得如此可笑?"就算她是笨瓜吧,起码也该给她一点安慰。

    她屏息等待,等待他的眼神,也等待他的安慰,可是她等了半天什么都没等到,只等到一只突来的手臂,莫名其妙的捉住她,猛然将她拉开。

    "危险!"时追地身手矫健地护住她,躲开飞虫的攻击,化险为夷。

    雷黛薇不解地看着他,等他解释。

    "小心这些飞蝇,它们和一般的苍蝇不同,一旦让它们在你身上下蛋,便会寄宿在你的体内,直到它们咬破你的皮肤,或是啃光你的身体为止。"

    换句换说,这是种杀人蝇,会将人咬到体无完肤。

    可是,他哪里知道,她早已体无完肤,就在他的冷漠神情下,就在他恶意的拒绝中。

    他就和这片丛林一样危险,稍一放纵便会迷失自己,唯有切断与他的牵连,才能避开失落的感觉。

    "放开我,放开我的手!"雷黛薇挣扎,决心避开。"我讨厌这个地方,也讨厌你!既然你对我一点都不在乎,干脆让我被苍蝇咬死算了,还救我干什么?我不需要你救,放开我!"

    她需要的是他的关心、他的爱,不是这种虚伪的解救行动,她不屑。

    在她猛烈的挣扎之下,时追地几乎抓不住她的手,也无暇多作解释。他能说什么呢?他戏弄她是事实,弄假成真则是他自己也没想到的事,他无法多说什么。

    雷黛薇不明白他的想法,她只想逃。情况已经变得太难忍受,她不想再待在这里惹人嫌。

    "让我回去,让我回到爹地身边。"至少爹地是爱她的。"我拜托你载我回去,我保证一旦回到盖亚纳,绝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好不好?"她哭着求他!眼里有太多挫败的泪水,紧抓住他衣袖的小手上布满伤痕,这全是为了讨好他的结果。

    为了讨好他,她做饭、摘椰子。为了讨好他,她捉鱼、砍竹子,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得到他赞赏的一瞥,鼓励的微笑。可是他什么都不肯给,除了嘲讽揶揄之外,她能得到的只有心碎。

    紧紧掐住她的手,时追地不知该说YES或NO,他的任务是诱惑她,和她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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