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我们结婚吧!——
这句话今我玩味不已。他不是说:「请你嫁给我好吗?」而是说:「我们结婚吧!」在发生那意外之後,他突然冒出这句话,让我觉得他只是一时冲动罢了。
恢复上班的第一天,在我的座位上有个印著精品店名字的袋子,路华不在,东西确实放在我桌上,那是送我的?我拆开来看,忍不住眉开限笑,好漂亮的灰色真皮皮包,比我被抢去的那个还漂亮。路华送的?我翻开皮包,在夹层里找到一张小纸:「我特地选的,希望你喜欢。」
路华,路华,你还会不好意恩吗,怎麽不亲手送给我呢?
我问老刘:「老板什麽时候回来?」
「他说头有点疼,回去睡一下。」
「他中午有出去吃饭吗?」
「不知道,没看他出去。」
我立刻跑去按路华家的门铃,他拖了一会才来开门,我跳起来搂佐他脖子,以额试额,没有发烧的样子。
「你又懒得出去吃饭了?」
「算了,一餐不吃死不了。」
「所以你才会不舒服啊!」我挣脱他。「我现在去买一些东西,你好好休息,不要乱跑。」想起他的好处,赏他一个颊吻。「谢谢你的礼物,我好喜欢。」
我在附近超市买了现成的广东粥,回去弄热了,路华便吃得好开心。看他喜欢,我也跟著喜欢。奇妙的心情!
「好点了吗?」
「很舒服。」他问我:「爱丽丝,你是不是不愿意这麽早结婚?还是,不乐意嫁给我?」
又一次求婚?
「我不知道。」看著自己的手指,我说:「这几天我也想过了,我不知道早结婚是对是错,而你的求婚时机也使我迷惑,好像只是一时激动下所做的决定。」
「我很少激动的。」他捉住我的手指。「不过,你不排斥嫁给我是不是?」
「如果你不是只为了有个人弄饭给你吃的话。」
「天啊,你当我是什麽?我要一个太太,能互相关怀,生活在一起有乐趣的女子。当然,我不否认我不是罗曼蒂克的人,但我自信能尽一个丈夫的责任,我也不要求太太付出太多,因为我知道家事是做不完的,我自己试过,所以我能体谅,但我希望太太也体谅我无法忍受一个杂乱的家和天天外食,除此以外,我的度量还算满大的。」他的确不罗曼蒂克,连求婚都这麽实在。
我却感受到一种温瞪,不是他把我的手揉热了,也不是他的告白,而是我看出了他的真心,他对婚姻的认真。他不是懵懵仅仅的少年,空喊爱、爱、受,结婚後却整个儿乱了。他不是,路华不是。
「你去同我姨丈、姨妈说吧!」
他松手。「你说什麽?」
「光是我答应没有用。」我脸上有点热,眼睛却对著他笑。「如今大哥他们全不在家,家里只有我陪他们,你能说服姨丈、姨妈舍得我再说吧!」
「爱丽丝!」他狂喜,将我拉进他怀里,亲个不停。「你只要答应就够了,其他的全交给我办。」
* * *
接下来三个月是抗战期。
姨丈、姨妈一致认为该先办二哥的婚事,然後才轮到我。而且他们也很害怕子女全走光後的寂寞,这点我很了解,所以我一直不敢太坚持。最後,两方各议一步,先订婚,姨丈、姨妈毕竟也不愿意失去一位理想的女婿。
七月,我年满二十二岁,真是值得庆祝的日子。大哥终於受不了每晚回家吃不到晚饭而撤回来住,大嫂只好跟著住婆家,偶尔也向姨妈讨教一下厨艺。只要她肯付出一点努力,大哥便欢喜得又抱又亲,真容易满足。
我终於做了十月新娘,年轻的我,怀著一颗慎诚的心踏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