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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你好!我是路华,一个不怎麽好脾气的男人。本来我是没打算跟你们打招呼,但是不巧今天是我的大喜日子,我想每个男人在这一天里多少都会有反常现象,像个驴蛋似的看人就笑,是可谅解的一件事。

    化妆师说:每位新娘部是动人的。这句话很有待商榷,至少今天我将娶的女人就平凡得要命,脸上的青春痘瘢痕用再厚的粉也掩盖不住,只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的性情柔顺脾气好,很没我意。告诉你,我今年三十岁了,已经不耐烦再为美丽的女人献尽殷勤还得不到报债忍气吞声,那种委曲求全的事留给青春太多的少年去干吧,我只要有个贤妻良母作後盾,让我放手去做男人的事业。

    当然,像我这样坦白的男人通常是缺乏情趣的。亲爱的爱幻想小姐,在此我将善意地打破你脑中的美梦,实际上,结婚後的男人十之八九将事业放在第一位,他已经觉悟罗曼蒂克是多余的绊脚石,决心於蜜月後将那套束之高阁楼:永不再清扫、使用。

    哈!你想劝新娘考虑放弃我这个乏味的男人?抱歉,又叫你失望,新娘已经娶进门,只等客人到齐,大开酒席,直过了今夜,任大罗神仙也无法阻止我在她的身分证配偶栏填上「路华」两个字。

    我的合夥人和好朋友陆星座一直赖在今天四伴娘之一、也就是我的小姨子樊细珠身边,活像苍蝇黏上蜜糖,使我不得不察疑他自告奋勇作伴郎的目的。现在他居然舍皮白肉净的樊细珠回到我身旁,倒叫我瞪起眼来。

    「路华,」陆星座只用肘子碰我一下,眼睛却看向门口,「看见没有,那个女人?」

    「那个?」

    「长头发,穿紫色洋装的,最年轻最好看的那一个。」

    紫色系一向是拣人穿的,那年轻女人,不,我看她简直还是个女孩,穿起来居然颇有韵致,实在是她生得甚美。

    「你认识她?」我问陆星座。

    「我正要问你。」

    「我没见过,可能是明珠的朋友或亲戚。」

    「是吗?喂,路华,咱哥俩好兄弟,反正你是死会了,认识的话帮我介绍一下。」

    我看多了陆星座交女朋友的态度,才不干这种缺德事。

    「我真的不认识她。小陆,我劝你收敛点,不要换女朋友像换衣服一样,你不是喜欢细珠麽,怎麽不到十分钟又打歪主意?」

    「得了,得了,有了老婆说话口气就变样,少来这套,你无福消受美人,看我的。」

    这位陆公子是标准的女人奴,不曾安分在家待上一天,只要是女人,十七岁以上,三十岁以下,都是他的目标。看对眼就追,乱没品味的。而且硬是要得,他真有女人缘。不过,今天他可是棋逢敌手,那女子不给他说完话表清情意的机会,跟他点个头,消失在新娘休息室里。

    我真想笑他一顿,但我的教养战胜顽劣念头。

    「我没猜错吧,她是明珠的朋友。」我走过去意思意思安慰两句,「所以,你还是有机会的。」

    陆星座还陶醉未醒,「啧,她真有女人味。」

    这花痴,所有不被他追上的部是最有女人味的女人,等追到手,最久半年,就由「女人中的女人」落人「强悍的男人婆」或「没骨头的菟丝花」的下场。」

    几位家族长辈到场,我便丢下他上前招呼,亲友陆续到来,虽有不少招待人手,但大家似乎喜欢跟新郎打交道,愈接近开席时间,我愈连喝口水的空间也没有,所以当一只白手将我拉到一旁说「有话问你」,我很是乐意。

    「姊夫,姊找你。」樊细珠说。

    我正想喘口气,就跟她进新娘休息室。

    气氛不对!

    相信各位即使尚未成家,也参加过婚礼,新娘子不该用这种服光看新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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