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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大门看到的晓青,一身米白的长毛衣和牛仔裤,脸被风吹得红扑扑的,头发扎成一束,和金色的丝带一起垂下。尽管如此简便,她仍然像一个贵重的瓷花瓶。

    虽然他那日是以应付的心情去看汪浣长的女儿,但晓青比他想象中的好多了,不娇宠不倨傲,也不会说些幼稚无聊的话,而且她相当美,美得天生自然。

    圣平并不笨,他知道晓青对自己印象不错,尤其启棠第二天笑呵呵地来问他时,活像捉到老鼠的猫,他有一种掉进陷阱的感觉。

    “圣平,你昨晚的表现太好了。”启棠开心地说:“晓青一向眼界高,能让她点头称是还真不容易。怎么样?你觉得晓青如何?”

    “院长养女儿就像养兰一样细心,自然是最好的。”圣平小心地说。

    “那么你们彼此都有意啰。”启棠笑容更大。

    “只是我养兰功夫不到家,恐怕配不上汪小姐,她那么娇贵……”圣平急急说。

    “我会传授你几招的。”启棠拍拍他的肩,“其实她最好供的,有音乐、文学、艺术和舞蹈来养她就够了。”

    “我脑筋死板,不太懂这些。”圣平绞尽脑汁,想委婉拒绝,“或许我再和院长多学习一番,才有勇气去追令媛。”

    “你太谦虚了。”启棠仍然微笑,“不要害怕,尽管去追,我会百分之百地支持你的。”

    “我是怕……”圣平支吾着。

    “没想到你开刀时胆大心细,怎么追女朋友倒怯起场来?!”启棠说:“看来我要教教你了。”

    圣平只好点点头,拖一秒算一秒,像鱼垂死前的挣扎。如果晓青对他没好感,一切好办;但印象佳,他就头大了。他一辈子最怕处于被动的位置,最怕被别人驱使,总想在最短时间之内采取主导地位,化劣势为优势。但这回实在有些困难,他应该早点交个女朋友,或甚至假造出一个女朋友来才对。

    他并非对晓青有成见,只是不太喜欢用这种方式来考虑终身大事。若他真娶了她,凭院长的栽培,他必可平步青云,前途一片光明,果真减少奋斗三十年;但别人是否会因为他沾了“裙带关系”而轻忽了他的实力呢?

    在这工商重利的社会下长大,又是自幼被人捧惯了,圣平当然希望功成名就。有人愿意扶他一把,他也很愿意成为有伯乐赏识的良驹;然而他内心仍有一股自信及傲气,相信自己不必靠什么,亦能成为人中之龙。他不相信院长会因为他拒绝成为汪家女婿,就忽略他的才干。倘若如此,两人默契终会消失,这里也非可栖的良木了。

    此外,晓青和他根本不适合。他所接触的女孩子一向都是爱读书的、聪明的、理性的,可以天文地理的辩论交谈;晓青大概只懂得逛街买衣服,顶多加一些珠宝衣料皮饰的常识,这种千金小姐他可伺候不来,院长所说的音乐和艺术可能是她昂贵的嗜好而已。他们永远是两个世界的人,一旦交往便是错误的开始。

    好在启棠去日本,让他得到喘息的机会。刚才看到晓青,他还真担心她会跑过来缠住他不放,所以逃得比什么都快,好象有点反应过度了。

    不过一切以小心为要。圣平对晓青有种无法形容的感觉,这个女孩子他惹不起,她有太多令人无法预测的东西。

    他的家人更彻底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玩笑。今天的巧遇又要让琬平那三个女生有话说了。

    ※                              ※                                  ※

    隔几日圣平回家吃饭,才一进门,三个女生已坐在客厅,一脸来意不善。琬平一头直发梳成两条马尾,瑾平剪成俏丽短发,海玲则留着微卷长发,三人身材差不多,猛一看,还真像三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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