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礼仪之邦,美国不是;中国人有人情味,美国人没有;中国人不会把一个弱女子丢在马路旁边,美国人的同情心都被流浪狗叼走了……”
车子去而复返,在代代面前停下,她嘴巴微张,一脸白痴相。
整排黑色高级轿车在眼前排开,要不是神志还清楚,她会误认为自己是黛安娜王妃。
车门打开,代代忙回神,弯身,她谄媚地笑眯了眼。
“你改变主意了?”话问出口,代代一只脚跨入车内,生怕他主意更改太快。
“上车。”冰冰冷冷的两个字,邀请人的诚意不高。
坐进车内,代代仰脸对上他缺少表情的五官。
“我们现在就去爱荷华州吗?”
他没看她,却隐约觉得心被她的笑脸牵制,转不开方向。
“你知不知道路?我小时候去过一次,怎么走我不太有印象,你要不要先下车买一份地图?”
Steve不回应,怀疑自己怎会下这个决定。
因为她的伤疤?因为她唠叨不停的嘴巴?因为她搞笑的话?还是因为……单单一眼,她就在他心里,生根发芽?
单单十分钟不到,她把他变得不像自己。
“Unclebreter家里养很多牛和狗狗,他的玉米田里,玉米养得又肥又大,有一次我和小表哥在玉米田玩捉迷藏,他一下子就找到淳淳,可是怎么找都找不到我,你知道我怎么办到的吗?”
“我很聪明耶,我找到好位置,一动也不动地蹲着等他们来找。不像淳淳,东跑西跑,表哥当然一下子就找到她。”
泪还挂在脸上,她说得兴致高昂,仿佛刚刚的抢案只是南柯一梦。
把她带上车是对或不对?Steve在心中问。
“我阿姨做的玉米浓汤一级棒哦!等我们到爱荷华,我请阿姨做给你吃,保证你赞不绝口。”
Steve始终不语,狭小的空问内只有代代的声音。
严格来讲,她是个聒噪女人,而他一向最不能容忍多话女人在身边,但不能否认的是——决定把她留在身边的人是自己。
代代话说得累了,打了一个没掩饰的呵欠,她好困。
“到爱荷华需要很久时间吗?”
他没应声,因他根本没打算带她到爱荷华。
“需要转机……大概很远吧!我先睡一下下,到了再叫我。”
她对他安心,安心的很诡异,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见死爱救不救的陌生人,她怎会对他安心?
怪!靠在椅背上,代代眯起眼。没道理,她就是心平气定,尽管小小的空间只有两个陌生男女。
他沉默依旧,她眼睛底下的淡淡黑眼圈让他泛起不舍。
“记得叫我……不要害我睡过头罗……”
车子转弯,她的头跟着旋转弧线,落到他的肩膀上。
靠靠靠……她靠上他的肩、他的胸、他的腹,到最后索性缩起脚,以他的双腿为枕,寻一个舒服姿势,睡个高品质好觉。
撩开她的长发,两道七、八公分的暗红色伤疤再次跃上眼帘。
这个伤很久了吧……不舍柔软了他凌厉眼色,摘下墨镜,他仔细审视。
她年轻、干净,单纯无畏的举止让他联想到初生之犊。她不害怕坏人吗?一个娇小柔弱的女孩子,竞无畏于他这样一个大坏蛋,敢在他身边睡得深沉。
相较于她的勇敢,他应该算是胆小男人,他从不敢让自己睡得太沉,总是一个惊觉便清醒过来,更别说在陌生人身边熟睡。
他怕暴力、怕血腥、怕污浊的人事,偏偏自己就是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大坏人。
是不是讽刺?的确,是讽刺!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