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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笛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这一刻——

    她很小的时候,爸爸总是辛苦地背着她,在市集或是庙会的地方摆摊贩,贩售棉花糖。

    那时候的爸爸是一位和蔼可亲、刻苦耐劳的中年人。日子虽然清苦,可是,每天辛勤工作的爸爸起码是快乐的。

    而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唯一的零食就是棉花糖。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其他的甜食,只有吃着爸爸亲手做的、完全免费的棉花糖。

    所以,她很爱吃棉花糖。

    因为在她童稚的世界里,棉花糖是幸福的象征。

    瞧瞧蒋幻笛十七年来过的日子——

    打从她有记忆开姐,她就住在“安乐社区”里。可是很讽刺的,安乐社区其实一点也不安乐,那是一个贫穷且脏乱的社区。

    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公寓,在风吹雨打,又乏人整理的情况下,不但外表肮脏、破旧,老鼠更是随时在搂梯间乱窜,满地的蟑螂尸体及流浪狗带来的垃圾,在与酸臭发酵的厨余交织下,到处弥漫着恶心难闻的气味。整个社区的公寓,看起来都摇摇欲坠,在黑夜里像数间鬼屋。而社区又穷得无人管理,自然也成为治安的死角。

    蒋幻笛的家,总共只有十坪大,狭小的客厅还要兼具厨房和餐厅,一角还挤着小厕所。厕所里的水管不通,随时会积水,屋顶又常会漏水。而她的小房间——小得只够放一张小书桌、一张小床,而这张床还是跟爸爸的单人床连在一起的。

    蒋生超给女儿唯一的印象是什么?

    幻笛只知道父亲是一个大酒鬼。

    他爱酗酒。

    他总是喝得酩酊大醉,每天打零工的钱就是买酒喝,三更半夜回到家倒头就睡,对女儿从来不闻不问。

    他醒时喝酒,迷迷糊糊时破口大骂一些幻笛听不懂的话,喝醉了就睡觉。幸运的是,他从不曾对幻笛动手动脚,大打出手。

    他当幻笛是隐形人,自然连女儿的生活起居和三餐都不予理会。幻笛是靠低收入户的微簿津贴,和一群可怜她“无父无母”的邻居,大家一起抚养长大的。所以她从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照顾自己。

    幻笛对母亲没有什么印象,直到十岁时渐渐听懂了邻居间似有若无的闲言闲语,才了解到,原来,母亲是嫌父亲不务正业才离家出走了。后来还认识了一个老婆早早就去世的有钱鳏夫,便和他结了婚。

    母亲现在过着很好、很富裕的日子……可是蒋生超却深受打击,从此一蹶不振,酗酒度日。

    哎!母亲的出走,真是害惨了她和爸爸……

    那天幻笛偷偷流了好多眼泪。

    原来,一个女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抛弃丈夫和小孩。抛弃那个属于她的家。原来,一切都是钱在作怪!

    那天,儿时的记忆突然开始启动了。

    她想到过去努力工作的父亲。

    那个不管台风下雨,总是辛勤卖着棉花糖的父亲,又从她的脑海中浮现了出来。那时的父亲,虽然每天都是汗水淋璃,却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但带着她四处摆摊,并且十分疼爱她,常常做一些香甜可口的棉花糖给她吃。那时候的她,是多么的幸福啊!

    蒋幻笛怀念着过去的幸福景象,并开始动手找寻父亲卖棉花糖的工具,很快地就在角落找到尘封多年、又堆得乱上八糟的铁架和炉子。她连忙打开、经过一番折腾后,终于组装好了做棉花糖的锅架。

    这就是爸爸以前的生财工具。

    棉花糖——在公园、夜市、市集、庙宇旁常常会看到的摊子。一枝虽然只有十余元,却是小孩子的最爱。

    那时爸爸靠卖棉花糖过活,每天跑不同的市集贩售,收入虽然不多,却还能养家活口。

    只是——自从母亲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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