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朵朵总算捡回了工作。
无故旷职一天,惹得老板非常生气,在她隔天到公司后,老板便当场毫不留情的对着她的脸咆哮:你滚回家吃自已去!
于朵朵追在老板身后努力解释,说她是如何遭到歹徒抢劫,昏倒在暗巷里,醒来后又如何惊吓过度的跑回家躲在衣柜里发着抖的度过一天。
她甚至还拉高裙子给他看她两个膝盖上拳头大的擦伤,拉下衣领露出有着明显乌青指痕的脖子后,指着自己拿下纱布的额头和紫红的脸颊,老板才半信半疑的相信她的话。
她放了心,以为往后的日子会重新回到没遇到那杀千刀的贼的日子,平淡又平安,没想到才三天就又全变了调。
第四天中午,当她看见黑脸疤面人领着身后一堆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门口时,差点没被正吞咽到一半的卤蛋给噎死。
她很快的低下头不看他。
他神智不太正常,她十分确定,所以才会要个没胸、没屁股,只有一点大脑的女人住进他家,而这还是她想象最美好的理由。
其次便是他其实是要把她留在他家当佣人。
其其次是他真正想要的是一个禁脔。开玩笑,虽然她没胸、没屁股,但好歹还是处女!
其其其次是他精神有问题,而说那些话时刚好病发。
想来想去,最后一个最有可能。
还好她租来的公寓中的家具都是附送的,她几件衣服丢进旅行袋里,所有东西扫进背包里就走了,连两干元的押金都不要了,连夜搬进阿东上班的汽车旅馆住。
阿东是她以前跟养父、养母住时,住在隔壁邻居的小孩,与她从小玩到大,直到她搬出来到高雄工作,没三个月,阿东也到了高雄,一直在汽车旅馆工作。
他的老板很好,给阿东一间位于汽车旅馆后头的小房间住,阿东晚上上班,于朵朵睡醒,床刚好让给阿东睡。
她还以为自己安全了,没想到……这天杀的神经病怎么会知道她在这里上班?于朵朵头垂得更低了。
要命!还说这栋大楼的保安有多严谨,一队陌生人大摇大摆的进公司还宜上十二楼,连个保安上来关切一声都没有。
眼角余光一扫,她看到肥胖的老板流着汗冲出来,朝黑脸疤面人迎去,余光所及留守在办公室午休的同事们的脸全朝同一方向,瞳目诧异。
于朵朵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态,毕竟头一次看到黑脸疤面人时,自己也差不多是那个表情。
趁着老板上去纠缠他,于朵朵捧着便当垂首弯身,以办公桌为掩护直奔办公室的另一扇门。才跨出门第一步,她的两只臂膀就被人给握住,抬头一望,她的左右两边各站了一个西装革履的家伙,还笑眯眯的。
于朵朵没浪费力气去对抗两个笑容可掬的男人,任由他将她带到此刻早已围满各大楼层老板的黑脸疤面人身边。
原来他还是个大人物,难怪能在这栋严谨的海城大厦里长驱直人,横冲直撞,看来她这个渺小到几不可见的打字员应该感到荣幸。
她站在一旁吃着未吃完的便当,等着他跟各位老板们寒喧完。
“公……小姐,你可以坐着吃,只要别再试图跑走就行了。”她左手边的男人说道,语气有礼又恭敬。
于朵朵对他微笑,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一张椅子坐下。
“谢谢你,不过我不姓恭,我姓于,所以……有没有可能是你们找错人了?”她自露期盼的问。
他们两人还是一个劲儿的笑,
“不会的,从你左臂上那块红色的弯月型胎记就可以知道我们没有找错人。”
“有这种胎记的不只我一个。”她辩道。大概是袖子被扯掉时被他们看到了胎记。
“但只有你两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