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该死的鬼!
龚希一高大的身躯在走入设于“九华”饭店的义卖会场时仍绷紧而且怒气勃发。
倚在吧台的一角,要了杯双份的威士忌,晃了晃杯间的冰块,他举杯钦尽大半。
入口的辛辣没让他皱眉,他体质异于常人——不曾醉酒,酒喝下去,只是帮助燃烧怒气,绝不是想迷醉。
眼角斜斜地望见一、两位朝他走来的记者,不悦的脸色立即转为铁青。他当然知道他们为何而来,事实上他己经被纠缠一个上午了。王小明的案子改判无罪,王小明的妻子在宣判的那一刻当场朝他双膝跪下。
也合该是今天台湾很幸运地没有什么天灾人祸、贪污杀人的事件,所以他上了各大电子媒体的头条。
莫名其妙。
他索性半侧过身,直接面对面地迎向那些手持麦克风、笑得有些紧张的记者。他们每走一步,他就冷僻地多瞪看一眼,而随着他们移动的脚步愈来愈近,他的眼神也愈来愈不友善。这群家伙不会因为他早上开口说了两句话就以为他转了性、喜欢亲近媒体了吧?
他想分享的只有一个人,而那个人却不能与他一同前来。
几天没见面了呢?两天。
打从前日知道她和别人有约之后,他便没有再见过她,也没有和她通过电话。
没有联络,因为骄傲——因为胆怯。
他的自尊太高,因此绝计做不到什么无怨无悔的付出——无论在各方面或是感情都是如此,对于龙兰祺,他一直不敢让自己太过于在乎,因为在乎的代价是他无法承受的心碎。毕竟他从不认为自己适合她。
“呃,龚先生......”一位穿着合身米色套装的女记者将眼睛扫过他拧起的眉端、懊恼的脸庞上后,决定对着他肩膀后头说话,以免被他噬人目光吞没。“能不能请你谈谈王小......”
龚希一刷地起身,很满意地看到前方数个拿麦克风的家伙退了几步,也同时闭上了嘴。他拿起吧台上犹剩两口的金黄色酒液一口喝尽,把酒杯碰地一声拍实在桌上,掷然有声。“无可奉告。”
“好酷。”
身后传来的娇柔崇拜声,让他不屑地抿起了嘴角。这些女人有没有大脑?
就因为他还有张还算端正的脸孔,于是他的不爱搭理人,就可以美化成所谓的酷、所谓的有个性?如果今天他其貌不扬,那么他这种讥诮的个性,不就被评列至“怪人”之流了吗?
如果他们三兄弟长得再普通一点,这些女人或许就不会出现那么多需要他们才能解决的法律疑问。他不欣赏这种拐弯抹角寻找好感的方法,她们若是直接表明喜欢的意愿,他或许还认为她们至少有坦率这一点可取。
所以,你会在意兰祺,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心这么告诉自己。
她不怕人的热情个性,直接闯进了他不乐于与外界接触的心门。即使和她有些争执,但起码他知道她不是藉特异独行来引起他的注意。外貌或可以影响初次的观感,但长久的相处靠的却是内在的心性。她可人地激起他心中的涟漪与保护欲,但真让他铭心的却是她属于阳光般的心。
愈黑暗的世界,愈渴望光明的燃起。
但,这一份光明终是会燃尽的。他像个密闭的瓶,会让瓶中的烛火在最短的时间内熄灭。她,根本没弄清两人之间本质上的差异,只是像个救赎天使一样地想把他拉出深渊。
他一直在等,等她何时离去。
这段时间的温存爱怜,仅是一段回忆,一段储存阳光能量的回忆。
龚希一站在角落的一隅,看着室内的衣香鬓影。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一个用感情思考的男人?认识她开始?还是与她相恋之后?
自小起的记忆里,他就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