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那喜鹊抢回银子,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也小跑步跟着追了过去。
至于那算命老人——
从腰际抽出一把扇子,翘着二郎腿,扇啊扇的,凝望着那签诗半晌,才开口道:“小狗子。”
“小的在这儿。”那一身仆衣十七、八岁的少年从算命摊子下爬了出来。“少爷,您想的法子真妙,这下瞧鱼家小姐还敢不敢嫁人l,,
“管她嫁谁,只要别嫁给我就行了。”那老人撕去白胡白眉,拿下白发,赫然出现那俊雅的外貌,翩翩的风采,一身的白衫透露几分文人书生的味道。
这人年纪极轻,最多二十出头,可一双黑眸闪烁机灵、才智,还有那几分轻浮,瞧起来倒有几分玩世不恭的味道。在长安城里爱穿白衫,硕长身高,皮肤又白,长相又胜女子三分的文人书生有几人?
大概除了那迟迟不肯上门提亲的长安才子楚天刚之外,是再也找不到第二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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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就是鱼翩翩啊——
虽有缘比邻相居,可从没见过鱼大小姐的长相。那楚天刚凝望她消失的街头,一时间是说不出半句话来——没错,他就是长安才子楚天刚,也是那让鱼家拴住一生的可怜虫,更是长安城里众人同情的倒霉鬼。
“少爷?’’小狗于唤着,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鱼家小姐早就不见踪影了,少爷在瞧些什么?该不是被吓住了吧?
“她应该是那鱼翩翩才对,长安县里唯她成天到晚穿着那绿色衫裙,老将长发编辫子在身后甩啊甩的,怎么她一点也不似长安百姓所描述的瘟神那样?”那楚天刚是满肚子的疑问。
须知自他懂事以来,就知他已有一个未婚妻,可他在印象中是没见过她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父母之命、媒的之言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只管习他的书,偶尔吟诗作对,日子倒也过得逍遥,直到他十四岁那年出了大门,见识了长安城的繁华,顺便也从那百姓的嘴里知道了长安城的瘟神正是他的未过门的妻子鱼翩翩!
天!
亏他亲爹整日将手掌捂着胸口,嘴里净说她的好话,什么棋琴书画、什么三从四德,她无一不包办,原来是昧着良心要他留个好印象。他哪里知道心里正高兴有个好妻子时,她小姐正在长安城狂飘作乱,明明同地无关的事,她老爱硬插上一脚,像年前砸人赌场,同人一对一的挑战,当场让那赌场老大断了两根肋骨:更别谈知道了那万平县有个张生想讨二房,二话不说,先去把人揍了一顿……
天,这种女人谁敢要?倘若他对她厌了,想再纳个妄,岂不活活被她打死?
尤其在他十七岁那年,想亲眼瞧瞧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三头六臂,竞让百姓如此惧怕;女人嘛,若不听话,狠抽她一顿就成。
基于好奇心的催促下,他费力爬上那比邻的石墙上,才庆幸视野正巧能瞧见鱼家花园,就见到那亭子里坐了个姑娘,背影对着他,一身绿色的衫子,长发也给扎成独一无二的长辫子,这时代妇女多流行梳个发髻,虽好看也是费时费力,就没瞧见有人扎成辫子的,这暂且不谈!他还瞧见那姑娘的前头还站着个丫环,头顶搁着苹果,那绿衫小姐手里正拿把大飞刀,瞄准了红苹果,一甩手就丢了出来,苹果完好无缺;你猜,那把大飞刀跑到哪儿去了?
挺巧的,就在他的手臂上,那鲜血还不断的泊泊流出,吓得他全身一软,直挺挺地往那石墙上给摔了下来;这一摔,跌断脚骨,躺在床上足有三个月,才能下床行动。
天哪!他是怕极了她。
他向来是个文弱书生,性子偶尔还风流了些,见到姿色颇佳的女人也会多瞧两眼,倘若他真娶了她,那他岂不与死无异?
所以,今儿个才假扮算命仙,见到那绿得亮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