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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机,我认得他。”

    我静下来,“哦,他是名人。

    “是,本城最好的大律师,又年轻。”他说。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说:“也不是,他今年三十八了。”

    陆家明吃惊的看我一看。“你很熟他?”

    “不,并没有。”我否认。

    他把车子开得很慢。这种车子在香港开,简直浪费了。

    我转话题:“你不大动这部车子吧?如果你真想吸引女孩子们,一部E型十二引擎已经很够了。”

    “你欣赏吗?”他转头问我。

    “车子?房子?不。我过了那种年龄了。人是重要的。”我说,“我看人。

    “我够好吗?”他忽然问。

    “很好,为什么选我?”我淡然问,“因为你与我哥哥熟?”

    “不。因为你可爱。女孩子像你很难找。我看了很久了。”

    “你吹一下口哨,她们一旅行车、一旅行车的跑过来呢。”

    他微笑,“全凭选择,是不是?”

    “你会失望,我是一个随便的女人。”我说。

    “我不相信。”他说。

    他把车子停了下来,在山上。看下去,灯光闪得像宝石一样,比以前更好看了。坚带过我上来。两次,第一次我们在恋爱——好吧,至少我在恋爱。第二次,我哭了,他说我们不能在一起。我十八岁,他三十五岁。我哭了。像个孩子。我没有后悔,我是一个不怕丢脸的人,失败了这么些次数,我居然还有勇气维持下去,奇迹。我不在乎。

    三年了。

    他现在怎么了?

    现在我与另外一个男孩子在山上,灯火依然。

    唉我的天呀,我的中文是有限公司,但我还是记得这一首词:“只是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共?”

    我们喝的那瓶拔兰地很好,我喝得很多,渐渐有点胡涂,不过心里还是明白的,他看着我,他说了几句话,我没听明白,我转身,看着他,他把手搁在我的脸上,吻了我的鼻子。我看着他,没有分别,所有的男人都一样,不管他们是不是你哥哥的好朋友。

    他说:“你真可爱。”

    “我不是。”我醉醇醇的说,“你迟早会知道我不是。”

    他把手搁在我的裸背上,奇怪的是,我一点感觉也没有,他的手,因为极之大力,就好像我自己的手一样,没有什么兴奋,只是无限的了解。

    我真有点感动。

    如果他是女孩子就好了,我们可以真的做朋友。

    “灯光很美。”我说。

    “是的。”他说,“很美。”

    我笑问:“使你想起什么?”

    “我想起了一首词,说一个人找另外一个人,找了半世,忽然回头,那个人却站在灯火阑珊处。”他说。

    “我也听过这首词,但是我们两个人的中文都不大好,不十分记得百分之一百的字句了。”

    “今夜我看见了你。”他很认真的说。

    我真的笑了出来,他误会了,他把我当什么人?我不值得,我真的不值得。

    “不要笑我。”他说。

    “我?你不要对我认真。”我说,“我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我寂寞,上帝啊,我寂寞。”

    我拿了一支烟出来,点着了,吸了一口,毫无表情的看着他。男朋友,我只要男朋友,他们都是束缚,而且是说走就走的束缚,我回来不是找男朋友,我是来找工作。越是爱一个人,越是翻脸得快,为什么不可以做好朋友呢?为什么不?

    他柔和的问:“你想把我吓走?我明白你,凡是人尽可夫的女人,都挂一个淑女的招牌,你是一个好女孩子,只是你锋芒太露,刺了女人的眼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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