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好了衣服。
先是打算穿T恤牛仔裤的,那是我的常服,后来一想。不好,太随便了,又换了袭裙子,裙子是通花麻纱的料子,其实白天也可以穿,但是我又换了下来。我坐在床沿半天!不知道该穿什么才好,终于取出一件真丝的云头唐装短打,又觉流气,尤其是那五粒金叶子的套钮……我想了半天,竟没有半件可以见客的衣裳,一柜子一柜子的衣服,全是用来看电影逛街的!我又不大出去看电影逛街,我的工作是画画与做陶瓷,卖给一家画廊维生,平常只穿一件T恤与短裤。
终于我拣了一件两百年没穿过的衬衫,蓝白花的,配一条淡蓝白裤子。凉鞋倒是新买的,一点点金色。我想化妆。但是我这个人有一张奇怪的险,一化妆就艳,不化财就像个童子军,对于我自己的相貌,我是非常自卑的,老觉得任何在街上走过的女人都要比我漂亮。
从小到大只有一个男孩子说过我好看。那一日我坐在他床上看着他说笑话,我也跟着笑了,他忽然说:“微微,你真是越看越好看,有修养的人就是这样。”我听了并不高兴,我不知道他第一眼看我的时候觉得我有多丑,但是他所认为的漂亮女人在我眼中都像是小舞厅里半红不黑的舞女。人各有志,大家的欣赏能力不一样。
所以我一直寂寞,我一直坐在屋子画画,以及做我的花瓶。我的花瓶也比不上人家的漂亮,但是销路却很好,我不知道谁是买主.但是我感激他们,我生活得很好,但是我的约会少了一点。
今天我赴约,是去见我情人的妻子。
实际来说,孙根本不是我的情人。应该怎么说呢?我从来没想过要嫁给他,我们在白天很少见面,他有时候来电话,有时候不来。有时候我们去看电影,我请他,有时候他也请我。他并不是一个好伴,他长得不帅,很有点脾气,为了我一句重话,常常三天不见面,他就是个那样子的人。但是人是有感情的,他有一个优点,在我们约会第三次的时候,他便说:“薇薇,我妻子不肯跟我离婚,所以我只能与你维持朋友关系。”
我点点头。他有没有太太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打算嫁给他。
但是日子久了,事情变得很奇怪,我开始依赖他,一两天见不到他,我会想念他,想念他平凡的发型,平凡的衣服,平凡的一切。
我不能够用想像我的女朋友们见了孙会怎么想,这么普通的一个男人。而我呢,我的肥皂都是自己做的,做肥皂并不困难,各式各样的形状,各式各样的香味。而他……那么普通。
但是最不普通的人在夜间还是寂寞的,他在夜间陪我说话,多数是听我说话,他说他喜欢听。我告诉他毕加索有个女儿叫柏隆玛,西班牙文“鸽子”的意思,毕加索画过很多很多的鸽子。他仿佛喜欢听。去了东京回来,我告诉他关于语言不通的笑话,从巴里岛回来,我又告诉他土人织的布有多么美丽,他也都仿佛喜欢听。
他只是一个听众,他不大疲倦,他是一个失败的商人,自从生意失败之后,他妻子开始对他冷言冷语,并且上街打麻将通宵不回,他就有了离婚的念头。他说得并不多,但是把这一句那一句凑起来,也就离事实不远了。他自然是一个心肠硬而且不能负责任到底的男人,否则字典里不会有“离婚”两字。
而我,我说过,我不过需要一个听众,而熟的听众永远比陌生的听众好。孙对我很迁就,或是说不大关心,他认为艺术家的本质原该如此。而我是不是艺术家呢?我很怀疑。但是为了孙,我会推掉女朋友的约会而等他的电话,而那些女朋友又都是相当要好的女明友。我推说我的工作忙,她们都相信了。她们不知道有孙这个人,即使知道了她们也不会相信,因为他长得实在是普通。他根本不是我们这一条线上的人。他也并不懂得我。
但是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