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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比我大两岁,但往往看上去,倒像是我的弟弟。我一直比他老成持重。他太爱玩,太没正经,太时髦。

    女朋友太多。

    妈妈常笑道:“真不晓得之骥到什么地方去找来这么多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像美女展览会似的。”

    最奇怪的是,她们都听他的话。

    之骥做人没有遗憾,他性格开朗,天天到父亲公司去兜个圈子,陪父亲的业主打球吃饭,然后晚上找个漂亮的女友,开部铮亮的车子,找个好地方吃饭,就是这样。

    母亲有一阵子很担心,怕之骥会一直这样下去,“以后怎样办呢7”她问。

    以后还不是照这么办,舞照跳,饭照吃,不知多少男人一直玩,玩得成精,直到八十岁寿终正寝,我微笑地安慰母亲:“什么事也没有,别害怕。”

    “他要是像你就好了。”妈妈说。

    “现在好。”我不加思索的说,“不然家里多闷。”

    这是真的,家庭成员性格越有异越好。

    在之骥眼中,我才是一个怪人:不会享受,不懂得追求女孩,平常连话都不多一句。

    不过我们是相爱的。

    “跟爹学做生意多好,你竟跑去教一份书。”

    我不以为然,只是微笑。做生意是很难的,非得天文地理吃喝玩乐无所不通来讨好雇主,还要有精密头脑,更要懂得那一行,机会稍现即逝,如果把握不紧,原形毕露……

    我性格不近。

    而哥也并不是人材,他太爱玩,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

    爹无疑是其中佼佼者,加上三分运气,他在商场上也颇有名气,他也很为此骄傲,时常说:“近年来第一等能干的人是商人,第二等是科学家,第三等轮到政治家。”

    咱们家有很多名言。

    像大哥,就老说我:“之骏竟跑去做学校讲师,真不可思议,坐在土人当中赚花生米那么一点薪水。"

    很令人受不了。

    说多了母亲心志颇为动摇:“之骏,如果没有更好的工作,爹的公司总是收容你的。"  但爹公司有那么多专业人才,我顶多获得一份陪吃饭的工作。同陌生人打交道拍肩膀,那简直是痛苦的,我并不懂得。

    之骥又爱问我有女友没有。

    “没有。”我说,“女孩子连看都不要看我。”

    “你得打扮打扮。”

    我擦擦鼻子,忍不住笑,怎么搞的,要我们打扮?不是女孩子才扮得花枝招展来吸引异性注意力?

    “笑什么?之骥晓我以大义,“动物中都是雄性的毛色最美。”

    “但,但人是万物之灵呀。”

    “同你根本说不通。”之骥不悦,“我替你介绍女孩子,你借我的衣服穿好了。”

    两人穿起类似的衣裳,像一个模子里倒出来似的,母亲看着笑眯眯。

    之骥叫我去把头发也理他那样子。

    我骇笑,我才不要,再时髦下去都要变成流行歌星了。

    这样兴致勃勃出去,却很少有收获,因为女孩子们眼尖,很快看出我是次货。

    我也不介意。那些女孩子不合我胃口。

    之骥最能干的是令人无法知道他爱的到底是谁。

    “都爱,女孩子那么美那么可爱,是上主最伟大的创造,各人有各人的好处,说都说不出来。”他眉飞色舞。

    风度是有的,从来没有哪个女孩子恨死他,他处理得很好,也没有争风喝醋的事发生过。他并不阔绰,但很豪爽,大礼他送不起,但一些零零碎碎的首饰他是不小器的。

    最主要是他有一套软功:什么人爱吃什么零嘴,看哪类电影,喝咖啡放几块糖,他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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