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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产生精神依赖的东西,叫做网络游戏。

    它更方便,更快捷。

    只要记得你的账号和密码,花上一点时间在你的电脑里等待客户端的下载和更新。

    之后不管是一个人玩,还是一群人开黑。

    你总能乐此不疲的继续下去,玩着如今最火的游戏。

    直到它开始变得不太好玩,换一款继续这就是我每天所过的日子。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种游戏,我也更不好记得自己在上面浪费了多少时间。

    直到有一天,百无聊赖的我在这个世界上发现了她。

    一个女孩,很可爱的女孩。

    她当然也玩游戏,但她骨子里有着很大和我们不一样的东西。

    她喜欢文学,那种真正意义上纯粹的文学。

    我常常可以看见她为了自己通宵看见的一本名著侃侃而谈,甚至会拿起她自己的钢笔为其写下几千字的读后感。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以前,我似乎在迷茫的时候也写过一些故事。

    一些自认为很好的故事,我勾搭上了她。

    用我的故事,大家应该还记得《我不坏》吧。那是我的第一个故事,也是我跟她说起的第一个故事。

    我们定下了约定,我每天睡前跟她说一个睡前故事。

    我一个又一个的说,持续了整整一个月。

    对,这就是你们现在所看见的《轻,短,散》的前身。

    那天,我说完了我最后一个故事。打算跟她表白,我也没想到她能那样欣然的接受。

    她问起了我,为什么我和她说的这些故事。网上都查不到的时候,我说因为这些都是我自己的故事。

    她当时和我说:“你为什么不试着将这些故事发到网上让大家都看看呢?”

    那天我沉寂了一个晚上,我思考了很多。

    最高兴的居然不是我有了一个女朋友,而是女朋友和我说的事情。

    为什么不让大家也看看呢。

    我坐在电脑面前,思考了很久。

    我试着想输入我的笔名,但是我想了很久都不知道我该叫什么。

    “得了吧”三个字映入了我的眼帘。

    是啊,得了吧。凭什么大家都会喜欢我的作品?

    得了吧。凭什么你写的东西就一定要给大家分享?

    我当时就敲下了“得了吧”按下了确定,我此刻都在思考当时我为什么会如此果断的按下确定。

    得了吧成了我的笔名。

    而我在一起陷入了思索。

    我写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童话?它确实算的上童话故事。

    科幻?它确实有许多的科幻构架。

    短篇?它确实都很短,不像现在的网文少则百万多则千万。

    散文?它确实也杂乱的可怕,什么类型都有。而我也想不断的重复各种类型,但它到底算个什么东西?

    我后来查到了一个词,叫轻小说。

    我写的确实是小说,轻小说就是可以轻松阅读的小说。

    我写的是轻小说,写的是短篇,写的也是摸不着头绪的散文。

    轻,短,散。。。。

    这就是我写的全部。

    我开始为它进行创作,开始更新我的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当然为了写出这个美好的故事,我放弃了很多。

    记得我的工作干一休一吗?

    我记得最深的时候,每天下班都会买上一瓶白酒和一瓶红牛。

    先喝红牛,把自己想说想写的东西写完。

    在和白酒,让自己能在晚上睡一个好觉。

    这样的日子我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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