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捶胸顿足。

    刁家的人则各个目瞪口呆,一名刁家仆从低声问刁华,“堂少爷,大少爷知道迎亲的事吗?”

    “我猜他应该是知道了。”刁华的眸里闪烁着有趣的笑意,走去安抚痛不欲生的上官家仆们,向他们保证桃夭绝对不会遭受伤害。

    不过,这下子有好戏可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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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本来只想劫财,就像他本来不想吻她一样,真的!刁明心里想着。

    可是劫完财后,他忽然灵光一闪,于是掉转马身,回去也把人给劫走了。

    他盘算着,假使把上官桃夭带走,除了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赎金之外,他还可以因为她的清白已毁,堂而皇之的取消婚事。

    天底下没有男人会想娶清誉受损的女人为妻,父亲必然也只能再把她送回上官家,如此岂不是一举两得?

    嘿嘿,他实在太聪明啦!

    刁明说服自己挟持桃夭完全只是基于利益,刻意忽略体内火热的蠢动,快马加鞭加入前方兄弟们的马阵。

    兄弟们一见老大掳了个女人回来,马后还顺道跟来一只黄毛大狗时,莫不讶异连连。

    但是也没人敢直接向他发难,毕竟老大的情形算是特殊,他抢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未过门的未婚妻呀!

    “老大不是规定不能抢人吗?怎么自己倒先坏了规矩?”个性粗犷的同花,不解的问骑在身边的胡芦。

    “笨!你没听过‘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吗?”胡芦反道。

    “你才笨!抢人和放火点灯有啥鸟关系?”同花不服自己老是被他骂笨,他才不笨,他只是欠栽培。

    “说你笨你还真笨,你难道看不出来,老大现在放的这把火可大了,一发不可收拾!”胡芦语带玄机。

    抢了自个儿未过门的新娘子,毁了人家的清白名誉,这下子老大还真是不娶人家都不行了,哈哈!

    同花还是搞不懂抢人和放火有什么关系,不过老大的确是一副着了火的样子。

    即便老大戴着面具,看不到他的表情为何,但大家都能感受到他所散发的那股热力。

    那是只有当男人在遇上女人时,才会产生的一股足以烧毁理智、摧灭原则的热力。

    简言之,就是欲火焚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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