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好吃喔!”孟晨曦拿着草莓霜淇淋正大快朵颐一番,那双大眼睛绽放着灿亮光芒。
旁边的阎震也拿着薄荷霜淇淋,不同的是他手臂上还挂了几个袋子,这些都是刚刚在玩偶店里血拼的战绩。
“你喜欢吃冰?”其实他也满喜欢的啦。
“喜欢啊!可是我爸都不让我吃,尤其更不可能边走边吃。”孟晨曦努着嘴抱怨着。
“为什么不能边走边吃?”
“不雅观嘛!”她爸爸有心要将她当成事业上的筹码,看准了金龟婿,便将她推销出去。
因此,孟晨曦从小到大所接受的安排都是淑女式的教导方式,别说边走边吃,就是买玩偶这些幼稚的举动也不准。
所以此时的孟晨曦,觉得今天算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尤其身边还有一个他——阎震。
谁也不相信他们才刚刚认识,两入之间交会的眼神,似乎早巳认识许久,是如此的亲昵。
更甚的,他们刚刚那“情非得己”的一吻,也将两人的感情拉近了不少。
“怎么会?偶尔这样仿还好嘛!是你爸爸太霸道。”阎震当然力挺她。
像孟晨曦这么可爱甜美的女孩,怎么会有人忍心拒绝地?要换作是他可做不到呀!
“对啊!我哥也是,反正男人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孟晨曦突然想起什么,偷偷地吐了下舌头,“对不起,我不是在说你。”
正是因为父兄的霸道,才会让她对男人有种距离感和恐惧感。
不过阎震不同,她看到他不但不感到害怕,反而还觉得很亲切。嘿嘿!这该不会是拜他那张比女人还漂亮的脸孔所赐吧!
孟晨曦心中虽有着强烈的怀疑,但她当然不会唐突地去揭穿这个事实,她相信阎震应该不太喜欢人家说他长得漂亮,毕竟他是个大男人啊!
“没关系。”她吐舌头的样子真是可爱,阎震差点看傻了眼。
“阎震哥,你人真好。”孟晨曦甜美的一笑。
从小她的母亲就过世,只有跟爸爸和哥哥相依为命,可惜他们的大男人倾向,让她过得非常不快乐。
想不到逃出家里的梗梏后,居然可以遇到这么好的人,孟晨曦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别这么说。”阎震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你想去哪里玩,想吃什么我都可以陪你。”
“真的吗?”孟晨曦又绽开了笑容,“那我可以去看电影、逛街、逛夜市,再去……啊!对不起,我好像要求太多了。”
“没关系,不需要抱歉,你想做什么尽管说,我们是……是好朋友嘛!”其实他不只想做朋友,但是不做好朋友,那要做什么呢?“总之我们现在在同一条船上,从今起就要相依为命。”
“相依为命!”孟晨曦用力地点头。
她喜欢这个主意,虽然两人都是在“逃亡”,但不知道为什幺,心里居然有股说不出的甜蜜滋味。
她喜欢跟他相依为命。
夜幕低垂,街上林立的商店陆续地关上大门,而七彩的霓虹灯正在闪耀属于它们最美的时刻。
阎震和孟晨曦逛了一整天,腿都快断了,还是乐此不疲。
对于他们来说,几乎看到什么都觉得稀奇。因为以前的阎震一天到晚除了睡觉以外就只知道吃;而孟晨曦更惨,她从小就被父兄限制行动,几乎走到哪都有人跟着,行动一点都不自由。
难得他俩有这个机会在外面闲逛,又志趣相投,于是他们就像是重获自由的小鸟,对所有的事物都感到新鲜有趣。
更幸运的是,他们没再遇见那帮追兵,所以玩得更尽兴。
“呼!真开心。”孟晨曦痴坐在路边的椅子上,整个人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