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十号,是亮娟领薪的日子,虽然她在嘉德兰那种贵族气息浓厚的学园担任主任教师,薪资并不低,但是她非常顾家,给爸爸、妈妈各一笔月费,再加上房租,薪水就去了一半。就像所有努力工作、脚踏实地的朴素女性,她只在换季折扣的时候买衣服,平时花钱还得记帐,想尽一切办法多存些钱。
即使为了吃顿晚餐该用多少而斤斤计较,亮娟还是编出买书的预算,她酷爱读书,尤其偏爱英美名家的散文、小说。图书馆能提供的读物有限,满足不了她的需求,通常她得透过书店,向香港或新加坡的经销商购书,这是很花钱的,但她宁愿省吃俭用,也不肯放弃读原文书的嗜好,她认为很值得。
当她从大学时代就时常光顾的书店里,抱着刚买的新书走出来,几乎是整座城市最满足、最快乐的人。傍晚的风拂着她浓密的发丝,一想到今晚可以拥着新书、不顾一切的看个过瘾,亮娟几乎兴奋得想唱歌,只是碍于街上有人,只得用吹口哨代替。
亮娟吹的是“快乐颂”,从小到大,她和眷村里的孩子们最常合唱或合奏的一支曲子。她吹得抑扬顿挫、韵味十足,脚步也跟着轻快的曲调快步前进,一个人在人行道上,闲适又快意的走着,完全没有察觉身后有位高大的男性身影,从半路上加入她的行列,保持与她三、四步的距离,不快也不慢的跟着她。
那位男士相当年轻,体格高大结实,穿着淡青色休闲衬衫,米白长裤,一双咖啡色帆布鞋,肩上随意搭着一件素白的薄风衣,脸孔俊逸,浓眉下的双眼藏不住笑意,整个人有种春风得意的风流神气,家极了杂志上的泳装模特儿给人的印象,仿佛天生就是适合享乐的人。
走过一段路之后,这个俊逸男士双手插入口袋,开始吹口哨,同样的“快乐颂”,同样的抑扬顿挫,韵味十足,而且技巧高明的与亮娟的口哨声形成二部重奏。
亮娟猛然停住,这口哨声……她与儿时玩伴最常玩的花样,怎么会有人……她转过身,找寻着口哨的来源,站在她身后的男士对着她笑,那口牙、那上扬的嘴角……她认出来了,眼睛张得好大:“孟刚?!”
“有!”
下一刻,她已经被拦腰抱起,在原地转了一大圈,怀里的新书被甩到红砖路上,发出一阵劈啪声,就像替她传递惊喜又兴奋的心情。
“快放我下来,有人在看了!”亮娟虽然开心,却也忍不住抱怨:“小心别踩到我的书。”
“除非你亲我一下。”孟刚笑得既纯真又邪气,仿佛是个刻意使坏的小男生,“不然我就这么抱着你,一直抱到天亮。”
“想得美!”亮娟毫不犹豫,狠狠用手指关节敲他脑门一记,果然有效,孟刚立刻龇牙咧嘴,禁不起痛,手自然松开,忙不迭的揉着头。
“你这个臭妞妞,好狠的心哪!一照面就赏我这么大个爆栗子,很痛的,知不知道?”
“活该!谁教你活得不耐烦,你这个臭毛头。”
“不许你喊我毛头。”孟刚装出气冲冲的样子,但眼底溢满笑意。
“才不许你喊我妞妞,几百年都没人敢这么喊了。”
孟刚终于笑出声,笑容灿烂如初升的春阳。他弯下腰拾起掉落的书,随意瞄了下封面,大惊小怪的嚷:“啧啧!好有学问呀!原文书耶!”
“你管。”亮娟一把抢回来。“这是我的自由。”
“干嘛用功成这个样子?以前的教授不会颁给你好学奖状的。”孟刚斜着眼看她。“是不是交了个老学究当男朋友?”
“你猜呢?”亮娟迎视他。
孟刚没说话,突然凑近亮娟,整张脸就在她眼前,近得呼吸鼻息几乎贴在她脸颊上,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
“干嘛?好端端的,见鬼了?”亮娟被他注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