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没用的懦夫。”艾琳只要一想起那日两人在书房里云雨过后,维克便逃难似的连夜逃回纽约的情景,心里就有一肚子气。“也不过就是一句‘我爱你’而已,就吓成那个样子。”虽然是她使计让他说出那三个字,但他也没必要吓得转头就跑啊。“真没用!”
在维克“逃”回纽约的隔天;她决定没必要留在家里,当个深闺怨妇只能对着墙壁东叹西唉的。因此她又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直奔机场买了张往纽约的机票,搭最早一班飞机,也跟着到纽约去。
不过,她到纽约不是要去找维克——那种懦夫,若不让他自己想通,他恐怕会逃一辈子——她是要去“败家”女人生气对,有两种舒解方式——一是和自己身材过不去的拼命猛吃,另一种则是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到街上疯狂大血拼——这两种方式、她都十分感兴趣。因此,她决定以有大苹果之称的纽约血拼、狂吃,好泄心头的怨气。
于是她提着个小行李,住进了位于公园大道的一家旅馆。她选择这地方的原因,也没别的——就因为它贵,所以选它。不过,由于她没事先订房,因此花了点时间,才弄到个房间。
到纽约的第一天,她便直奔第五大道,狠狠地买了一堆东西,然后再叫辆计程车载她到意大利区,在这里解决了她的晚餐。同时还外带了一份消夜回饭店去。
就这么的,她此等疯狂行径进行了约莫三天。当她看着房间里几乎成小山丘状的各色购物袋,她知道该停止了,要不然这回就算再买两、三个旅行箱后也不够装。而且,经过这几天下来的沉淀,虽然还不能想出个好对策,不过在心境上是平静了许多——同时,最重要的,这事总该有解决的时候。
既然已经有人率先当了只逃避问题的鸵鸟,这就表示她势必得成为第一个站出来面对问题的人,要不然这事可能就在你跑我追的情形下,耗掉了许多光阴。
将时间浪费在在这种毫无意义的逃与追,实在是相当的令人不快。
有了这层认知,她立刻搭机回到旧金山,同时直接从机场搭计程车回家——其实她是可以要求司机来接她,不过她考虑到此时已经是晚间十点,若要求别人在这个时候到机场接她,不如花点钱直接搭计程车回去。
拖着成堆的行李,费力地穿过庭园,好不容易站在大厅外,经过一堆混乱的搜索后找出大门的钥匙;当推开门时,她怎么也想不到,回到家后迎接她的居然会是这种场面!
“看来,我打扰了你们的好事。”
没错,就是那种十八岁不宜的镜头,而男主角不是别人,正是几天前开口对她说爱她、而后又逃之夭夭的男人——维克。更可的是,女主角的人数还不止一个。
“你们继续,”这事若在她初来乍到之际,也许会觉得十分有趣,但现在她可不——事实上,她现在气得想将手上的东西狠狠砸向他!不过,她毕竟是忍住了。“就当作我没看到。”话说完,她若无其事地拎着行李,快速地从两人面前走了过去,对于维克急切的叫唤完全不予理会。
等她回到房间,同时将房门给上锁之后,才将满腔的怒报导一古脑儿全部发泄出来!
“那个浑球!”一她气怒不已地说:“要和女人上床,也不必选在大厅里啊!”至少他可以像上次一样在书房里……总而言之,别在公开、同时让人一目了然的场所里就是!
其实,她没必要为这件事气得连呼吸都差点停止。
仔细想想,她其实没有立场,也没有资格生气。
维克虽然说出了“我爱你”这三个字,但又如何呢?在他最无防备的时刻说出来的也许是真话,但实情是否真如此?又或者,就算实情如此,她又能如何?
他爱她,可是他不愿意表示,甚至还逼得她用非常手段,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