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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呀。“我们偶然遭逢,彼此也玩得还算愉快,就此挥挥手吧。我知道你心中从来不曾腾出空位让女人停驻,刚好,我也是个享乐主义的不婚族,和平了断,是最好的结局。”

    他仍是不语,过了很久很久,才问:“你和白皓匀是怎么认识的?”他质问的口气像个妒夫。

    “他是我们家的老邻居。”白皓匀既是他的好友,实话实说是最保险不出问题的。

    “那你应该知道沈婕汝。”

    谁是沈婕汝?温柔快速的在脑海里搜索一遍,确定沈婕汝是新进入的资讯,亦即莫宰羊。不过易昊勤忽然提起,用膝盖想也知道是和白皓匀有深厚关系的女人。

    “好端端的干嘛提起她。”她四两拨千斤,希望赶快把这个话题结束掉。

    “既然你也认识白皓匀的妻子,难道一点都没有愧疚之心?”

    她傻眼了,白皓匀几时蹦出一个老婆来了?这小子居然连一点口风都没有透露。

    “沈婕汝是黑凤帮风禾堂堂主沈孟昶的侄女,这点你想必也很清楚。”

    是……是吗?她没法再故作轻松了,他明明话中有话,又不肯直截了当说明白,究竟什么居心?

    “真巧,”他接续道:“黑凤帮帮主温凤和你一样都姓温,听说她也是白皓匀的老邻居,你认得她吧?”

    “易昊勤,我没兴趣跟你打哑谜。”她霍地推开他,起身想冲到左手边的柜子去取出藏在抽屉里头的手枪,不料,硬是被他给拎了回去,其力道之大,差点捏碎她的手腕。

    “在找这个吗?”

    温柔见他手上正把玩着她保命用的手枪,不禁吓得花容失色。几时被他给搜出来的?她竟毫无知觉,该死!

    “你来找我温存,怎么还带着武器?”她赶紧佯装不解地嗔道:“人家最怕枪了,快把它丢掉。”

    他怎肯依她。

    “不是你的?”他盯着那把别致的手枪,兴味盎然地研究起来。“这可是一把漂亮的好枪呢!白色烤漆还镶有十六颗碎钻,跟电影里00七情报员最喜欢用的枪系出同门,黑市里出再高价也买不到,除非透过特别管道。嘿……”他惊奇地亮着黑瞳,“上面还刻着字呢,这个字是——”

    “别说了!”温柔气得拿枕头丢他,抢了人家的东西已经是够差劲的行为,还装模作样掀她的底。

    那把枪是她十八岁那年,母亲送给她的成年礼,原本她并不想接受的,但母亲和山井叔都坚持那是黑凤帮的规矩,接受了它就代表今生今世将誓死效忠黑凤帮,她身为掌门人之女,尤有带头表率的作用。枪身上面刻的正是“黑凤”两字。

    “五年来,我从不曾使用过它,第一次想用它来防身,却是要对付我心仪的男人,真是讽刺。”

    “不错,有进步,曾几何时,我已经晋升为你心仪的男人。”他低笑,没有丝毫喜悦,只是淡淡的盯着她的眼。

    “心仪或心爱都没有意义,我们终究是要反目成仇,”不,他们本来就是仇敌,只不过还没正式反目而已。“然后杀个你死我活。”

    “你想杀我?”他语调有点悲凉。

    温柔咬着下唇,不承认也不否认,枪在他手上,万一激怒了他,自己这条小命可就要不保了。

    “回答我的问题。”

    忽地,措手不及的,她又陷入他的掌心,他凶暴地掐住她的颈子,只要再多施两分力道,便可送她去见阎王。

    眼泪扑簌簌的从脸颊流下,她睁着水雾迷蒙的泪眼望着他道:“是的,那是我最初的目的。”

    “现在呢?”

    “现在我只希望你给我一个痛快。”她闭上眼,专心而惶恐的等死。

    时间像停顿了许久,等不到预期的痛楚,反而等到了一记甜蜜又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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