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萧忆风和沙文雄这一来一往,根本就让郢荷有听没有懂,一点都不知道萧忆风话里的意思。
郢荷有些憨憨地看着他们。
只听,萧忆风问:“这几天,在这里还习惯吧?”
萧忆风的这一问,可让沙文雄吃足了惊。沙文雄跟在萧忆风身边,少说也有七八年的时间了,可他就从不曾见过冷默地萧忆风对庄内的下人,问过像这样的话,尤其是,这话听进沙文雄耳里,还有那么一丁点关心的意味哩!这叫沙文雄又如何不感吃惊?
郢荷有点兴奋地笑道:“习惯!”
这里可比她待在华山时,好得太多了,不只是住的地方,比起以前所住的那间,只能避雨却不能避寒的破屋好上好几十倍。就连吃的,纵使粗茶淡饭,也一样比她在华山时,每天只能吃着那些隐隐发臭,像是给猪吃的剩菜剩饭强上好几十倍。当然眼前这一切的改变,让郢荷感到自己像是突然从令人无法入目的地狱,跃至幸福的天堂一般,让她日里夜里,都想大笑数声,大哭数声,以示无限的感动。
看到郢荷那抹笑容,萧忆风心中猛然地涌起一股异样地感受。那是一种,像是在同情,又像是在怜惜一般地感觉,这样陌生的感觉,着实让萧忆风有点摸不着头绪。同情与怜惜这两种分开感觉,其实对萧忆风来说,并不会太陌生,可是当这两种不同的感觉交杂、揉搓在一块儿时,却有如心中正有条洁白的蛇,在翻滚似的,有点酸、有点麻,奇异到使萧忆风感到不知所措。
原本平静的心湖,因此起了涟漪的萧忆风,故作平常地点了几下头,“习惯就好,你去忙吧!”说完,头也不回地便径自回自己的书房,试图避开那些向他涌来地异样感觉。
沙文雄眨了眨眼,看着关上的房门,不自觉地喃喃道:“少爷今天还真奇怪……”
奇怪的举动,和显得有些波动的眼神,让沙文雄不禁迷惑、好奇了起来。
“那个死ㄚ头,居然跑了……哼!跑了也好,省得我看了就火大……”
只听,她又自言自语地说道:“可恶!阿和这死丫头究竟跑到哪去了嘛!我……我:跺步。
一名穿著粉红劲装的女子,显得有些浮躁地咬着手指,在一座凉亭内来回地……要是再让我看见了她,非叫爹爹扒了她的皮不可。”
骄横的口气,让人一听就知道,这女子对口中的ㄚ头并不关心,只是似乎:……没见到那个ㄚ头,她的心情就静不下来。
没错,这女子便是华山掌门人的掌上明珠,杨珠珠。而她口中的死ㄚ头,理所当然地就是郢荷。
郢荷对杨珠珠来讲,是一个看了就觉得刺眼地人物,不说什么,光是她与郢荷第一次见面,杨珠珠不知为什么就是看她不顺眼,也因此在她娘收留郢荷的那一年,她使尽了撒泼、撒娇地手段,硬是逼她爹娘让郢荷成为比奴婢还不如的小杂工;尤其是在多年以前的那一个个秋天,她甚至还看到一个外来访客的小孩,对自己的好意招呼一点也不理会,反倒对郢荷那ㄚ头笑脸以对,在那之后,她看郢荷更是不顺眼。
而十多年的相处下来,这不顺眼,依然还是没有丝毫地改变。只要是她见着了郢荷,就忍不住想要让郢荷更不幸,只要欺负郢荷,她就可以有一种快感。结果长久下来,杨珠珠早已习惯有事没事就去找郢荷的麻烦。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郢荷这死ㄚ头居然敢潜逃,而且还是带着那群讨人厌的狗儿们一起逃,害得她想要欺负郢荷冲动,无处好宣泄。
杨珠珠烦躁地咬着手指,就是想不出郢荷这ㄚ头会逃向哪里。
就在杨珠珠跺步跺到脚酸坐下时,忽然,有名慈祥地老妇出现在杨珠珠面前。
“珠儿。”
杨珠珠猛然抬头,露出一抹可人地笑容,“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