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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私人交际,我不会报公帐的。”为了避免她太难看,他总算克制了大笑的冲动。

    “人心隔肚皮,没听过吗?尤其对那种衣冠楚楚的人说的话更不能轻易信服。”这番言辞,似乎只差没说“衣冠禽兽”这句成语来形容了。

    “不放心的话,发票可以给你,这样满意吗?”

    靠在椅背上,他右手夹着支香烟,在一阵烟雾后,微笑的他直盯着她,似乎光看着她就是件令人快乐的事;而今晚,他确实相当开心,所以对她的讥讽仍是爽快地不当回事。他知道她不是真的嘴坏只是不甘心罢了。

    走出餐厅,拎着两袋外带日本料理的是沈维刚,可是步履蹒跚的却是高孟庭,因为她吃得好累、好想睡哪。她打个呵欠,缓步跟在沈维刚身后。

    “你姓沈,我记得丽都百货的大老板也姓沈,你该不会……跟他有关系吧?”

    她走着走着突地有此一问,让沈维刚霎时顿了顿,思忖是否该诚实回答。

    “既然同姓沈,也许我和他在五百年前是一家吧,至于现在……纯粹是公事上的关系,同姓只是个巧合罢了;况且丽都的员工不下百人,要找个姓沈的还不容易。你看我像是大老板的亲戚吗?”他故做轻松地回问。

    “你?不像。”她猛摇着头。

    “你这么肯定?”她那毫不迟疑的答案,反让沈维刚备感好奇。

    “理由很简单哪,你如果和‘那个沈家’有关系,想来家境必不俗,而那些个出身富家的少爷小姐哪个不是一身骄气。我看你虽然穿着很体面,谈吐亦有大将之风,可是却没有富家子弟的豪奢与浮华,以及那看高不看低的傲慢,反而还算彬彬有礼,所以我猜你应该和那个沈家无关。又正如你所说,同姓氏的大有人在,所以不过是随口问问你,怎样?不行吗?”说着她又有点找碴意味地反问。

    沈维刚对她为“衔着金汤匙出生者”的评价不加以抗议,因为那确实是与他有相同背景的年轻人形象。恃富而骄早已是一般人的通病,无论大富小贵,人一旦有钱就是考验其品行修养的时刻。听她这席妙语,他是否该得意自己看起来不像个“有钱人”,否则岂不成了她眼中一身铜臭味的庸俗之人?他无语地浅笑着。

    “喂,从明天开始你真的不必天天吃泡面吗?”她上了车又想起什么似的,不甘愿地再问一次。

    他同情地看着瘫软在椅背上的高孟庭。“如果我吃泡面会让你快乐一点的话,那么答案就是‘是的’。”

    “少假慈悲安慰我了,我知道其实你一点也不心疼,也用不着天天吃泡面。一顿饭还加外带花了一万多块,你竟眼睛眨也不眨,就算你再有钱也要看这钱花得值不值得啊?你明明可以阻止我的,却连句话也不说,真不懂你到底在想什么。就这点来看,你还真像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富家子弟。”

    她双手环胸,狐疑地斜瞟他,简单来说她的意思就是——这个男人的头壳坏掉了。既然他家中没金山银山的,让他花这么多钱她也有点过意不去,可是他为何毫不在乎,或者是……心已经在泣血,而强作坚强呢?

    沈维刚对她的疑问始终默不做声,直到车子出了停车场,他才回答了她的问题:“不管这顿饭花了多少钱,对我来说绝对是物超所值;更何况它的价值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好,值得,看我几乎要撑死了当然值得。”高孟庭睨了他一眼,撑饱得说不出话来。

    看着闭目养神的高孟庭,沈维刚脸上仍是荡着那自然愉悦的微笑。

    老实说,这顿饭他真的吃得很开心,所以当她为他可惜那万把块时,他的感觉仍只有——值得。快乐是用钱买不到的,但今天他只花了区区万把块就买到了他许久未曾有的轻松惬意,怎能说不值得呢?

    从接任丽都百货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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