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秦大夫说过,*除了可以用在铜炮身上,还能用在一种身管更细的“火炮”上面,粗细大致也就相当于长戟的木杆……”

    第五琦觉得奇怪,火炮造成了长戟木杆的粗细,难道用来打蚊子吗?

    紧接着,郑显礼就给出了答案。

    “一旦这种火器问世,便可取弓箭而代之,以往训练弓手至少以一年为期,打造长弓也要三两年的功夫,弓手更要选拔身前体壮,尤其是膂力过人的军卒,这就大大的限制了弓手的规模。一旦有了这种细身管的火炮情形就大不相同了,非但几日功夫就能造出一把来,训练也只须三五日,同时又没有身体条件的限制,就算妇孺也可以轻易的操作……”

    实际上,郑显礼在说这些话时,他也很难理解这种细身管的火炮怎么能够单兵携带操作,至于大规模的生产制造,以军器监工匠现在的水平,还远远达不到要求。

    如果郑显礼都觉得有些天方夜谭,就更别提第五琦了,他觉得郑显礼是陷在了对秦晋的盲目崇拜当众,以至于秦晋说些什么都将被无条件的奉为真理。

    在第五琦看来,有这些火炮就已经足够了,就算敌国能仿制出来,那也是三五年,甚至七八年以后的事情了。

    有这么长的时间,唐朝早就肃清了叛乱,继续开疆拓土也不是不可能。

    郑显礼抬起头来,看看已经渐渐隐没在天边的一轮红日,说道:

    “不说这些了,眼看着天黑,就到了宵禁的时刻,无故纵马,可是要受罚的,昨日下吏便因为刚刚回城而不清楚治安条例而犯了禁令,今日有军法官送达了处罚的公文,二十鞭子是躲不过的!”

    第五琦马上说道:

    “不知者便不怪,治安条例可以加上这一条……”

    郑显礼知道,秦晋是绝对不会加上这一条的,他制定军法向来以简洁为标准,绝不会弄出一些杂七杂八的条条框框来解释每一条律例,这么做只能使军法执行的效率降低,从而耽搁了正经事。

    他又想起了举报自己的李凯芳,此人举报自己违反条例,风格依旧,但说他在兵部员外郎任上敛财三十万贯,这就有些过于骇人了。

    “不知第五相公听说了么,李凯芳因为敛财而被抄家,下吏与其有过不少公事上的接触,此人能力不俗,又修身极正,应该不会坐下这等事情,也许其中另有隐情也未可知呢……”

    罗里吧嗦的说了一大堆,第五琦总算听明白了,原来郑显礼是打算为这个举报了他的李凯芳求情。

    不过,朝政之事可不是过家家,前一天还指证这个人有罪,第二天就无罪开释?显然,这种行为是极不靠谱的!

    “大理寺已经审结,证据确凿,难道大理寺卿周文正也有问题吗?”

    周文正至于不至于,没人敢断定,但他手底下的僚属们可没有几个是省油的灯

    第五琦马上从白费功夫的遗憾中醒悟过来,这个郑显礼看样子是个方正之人,此人口中的李凯芳似乎也很方正,难道当真是大理寺强行栽赃?他十分清楚官场上的各种规则,如果周文正打算巴结自己,就算李凯芳没有问题,也很有可能生生捏造出问题来。

    他很情形当初自己没有亲自操刀,否则现时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好,某记下了,回到政事堂就着人去彻查此事,如果李凯芳当真冤枉,便准定还他清白!”

    经过这一番谈话以后,郑显礼在第五琦心中的印象又深刻了许多,此人不计前嫌,能够秉公处事,如果在开元天宝乃至至德年间,恐怕在长安熬不过两年,就得因为不分眉眼高低被贬黜出京,弄不好就算破家身死的也屡见不鲜。

    当然,世家大族出身的清流除外,像他们这些浊流出身的官员,除了左右逢源、曲意巴结还能做什么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