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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车出了小巷,她担心再遇到坏蛋,一路忍痛冲回家。

    回到家中,为了避开菲佣看见她时可能的惊叫和追问,晴娟趁着客厅没人时,一溜烟的冲到楼上自己的房间,飞快的解下包扎在脚上的手帕,免得有洁癣的菲佣一见这采历不明的脏东西,会把它扔进垃圾桶里。

    她拆开礼物,原来是两盒巧克力,里头还附着送礼的女生所写的小卡,而小卡上的“真情告白”则令晴娟看得脸红心跳。

    “常向杰……”

    她由两张卡片上得知了”救命恩人”的名字,而他蓝外套上所绣的校名也早就深刻的烙印在她脑海中,连同他见义勇为的英勇神采。

    她甜甜一笑,将沾了血迹的手帕珍惜的紧握在手中。

    常向杰……她会牢牢记住他一辈子的!

    四年后

    “常向杰!”

    “常向杰,加油!”

    “常向杰,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一大群女生的尖叫声充斥在整个体育馆内,在克寒的耳中听来比杀鸡还恐怖。

    “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啊?”克寒皱了皱眉,比女孩还清秀的俊颜上满是疑惑。“我们不是来看篮球赛吗?为什么我觉得好像是在参加偶像明星的演唱会?”

    晴娟抿唇一笑,“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常向杰的‘后援会’声势实在太惊人了。”不过,她很能理解这些女孩子喜欢常向杰的心情。

    他真的很杰出,读的‘是一流大学,拥有一百八十几公分的傲人身高,还有一张俊帅有型,足以去当偶像明星的迷人脸庞,是一加入校队就成为明星篮球员的出色人物。

    而且,他还是“华亚百货”这间知名百货公司的惟一继承人。

    头脑好、身材好、长相好、家世好,连运动神经都是一流,难怪他会成为无数少女心自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晴娟完全不在乎他的外表,她喜欢他,从他救她的那一刻起。她喜欢他的正义感和体贴,从他一百七十几公分左右,脸上还冒着青春痘,也还没因球技出名的时候,她就先一步“慧眼识英雄”了。

    “暗恋这种对象,你会很辛苦喔!”看着四面八方的”情敌”,克寒同情的凑近她身边悄声说。

    晴娟拨了一下及肩长发,唇畔浮上一抹苦涩浅笑。

    “我很认分的……”她痴迷的目光从看台上的贵宾席一路追随着常向杰“冲锋陷阵”,    “我知道自己  配不上他,他太出色,而我太平凡,只要能一直这么远远的看着地,我就觉得很满足了。”

    “白痴!”

    一记轻拳敲上她的后脑勺,她痛眯了一下眼,一脸茫然的望向克寒。

    “你不是配不上他,而是太胆小了。”克寒太了解自己这个“青梅竹马”,“你的确不是什么大美女,不过还算可爱啊!论才华,你会弹钢琴、古筝,和一大堆中西乐器,也算是音乐才女了,而且你英文也好得去播英语新闻都没问题,谈家世更是在他之上,哪里配不上他?你是担心告白失败,以后他认得你,你就不能像‘背后灵’一样,在他身边自由‘出没’吧?”

    她皱皱鼻,“别把我说得像魔鬼一样。”

    “你这四年来在他身边不是一直像鬼一般的存在吗!难道你打算就这样默默喜欢他一辈子都不说吗?”看她凝眉不语,克寒调皮的咧嘴笑说:    “不然我去跟他告白好了。”

    “啊?!”

    全场的欢呼声盖过了晴娟的惊叫声,向杰以一记三分线漂亮跳投结束了这一场精采的球赛。

    “你……也喜欢他?”晴娟惊愕到看台上的观众都陆续离开了,才回神话真问他。

    “你说呢?”他不答反问。

    这问题可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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