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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么久没看言情小说,市场当红作者已经换人了?真是天地变色,那罗羽倩的愿望不就落空了?难道要变目标吗?
我把书放回去,老板娘拉着我:“你不看啊?”
“不了,我家里也有好几本这类的书,同行送的。”罗羽倩送了我好几本,也很够看了。“我是想喔……你也可以试试看啦!我想看看你要是走这条路的话,会不会写得比她好看。”老板娘朝我挤眉弄眼。
“呵呵……再说吧!”我告别了刀子。
想起了罗羽倩的小说。她曾告诉我,如果写激情场面,一本仅只一场的话,最好安排在第八章以后,那时男女主角的感情也成熟了,气氛也培养够了,读者的期待也差不多了,一场便可达到画龙点睛的目的。要是想写多一点,就得平均分散在整本,这样感情和激情才可以兼顾。
是吗?不晓得其他同行是否真的照着这个步骤来。而现实生活的一幕幕激情场面,可有规则可循?我想起和永霖的那一夜,脸又发热了。
我写书似乎也没啥原则,随自己高兴而写,没像罗羽倩花心思研究这些结构研究这么透彻。不晓得她的书改得怎样了?上回她约我在肯德基爷爷那儿碰面,就是稿了被编辑退了,来找我哭诉,哭完便回家改稿去了,我也没怎么安慰她,这是她选的路线,怎么拿捏尺度自己要清楚,超过了改一改就好,也没什么好难过的。
衍灵的激情场面的处理就比羽倩唯美许多,分量上也少了那么一点,就剧情而言,已经相当的精彩,写多写少也不影响销售量多少。
我呢?羽倩对我的评价是“没看头”。衍灵则认为还可以再多那么“一点点”,我听听便罢,因为写作的重心不在这一方面,我才不管她们怎么说。该写的剧情已经写不完了,要是再加重这些场面,可能一本分成上下两册,还是算了吧!
然而,言情走终点,激情便是重点,现实生活,爱情少不了这一要素,千年前,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已经验证过了,道德家们再怎么隐晦这个话题,它仍是个不可磨灭的事实。
就算这样,我写自己想写的,方向,暂时还不想改变。
黑夜!
乌漆抹黑的夜。
乌漆抹黑的到达乌鸦都会不小心撞树的夜。
男人!
一个很帅的男人。
一个帅到连黑夜都失色而乌鸦见了都羞愧的想撞树的男人。
……
不行!这种写法太缺德了!根本就是骗稿费嘛!想学人家古龙大师,用一些深奥的句子,很精简的写出字句精髓,然后点重点,便是怎么看,我的句子都像是在骗稿费,因为一点哲学意味都没有。人家古大师笔下的人物意境,玄奥的多像报导主角读过哲学系一样,我的……
我逊!
写到了某种程度,通常会开始懂得偷鸡摸狗。想想看,一本书的稿费反正也不过就是这样,字多字少还不都是一本?既然如此,就尽量找些精简字数、行数的方法,比方说:
“……”——这种点点点可以点一行。
“?!”——这种问号和惊叹号可以叹一行。
“啊!”、“天!”、“我考!”——以上种种方法,轻松愉快的就能交一本何乐而不为?
一想起来就汗颜。回忆自己最初写第一本书时,没有交稿期限,行数字数根本不顾,一古脑儿将自己的热诚倾泄百出,虽然废话很多;而如今,热诚她不知哪里去了,整天只想如何精简字数,赶着交稿期限前送出稿件,今天还发起疯,找出字最精简的古龙大师武侠小说为范本,开始干起更无耻的勾当,结果……
我呸!
拿出镜子来看看自己的嘴脸,更觉得面目狰狞,真是越来越讨厌这样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