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在梦中惊醒,被那些爆炸、那些尖叫、那些哭声吓醒。很简单,我开始上大夜班,加紧手上的研究。在医院、在实验室待到很晚很晚,让自己累到没有力气胡思乱想。我终于哭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开始是一次在实验室赶报告,到深夜不知不觉睡着,醒来时发现了一脸的泪水,然后就干脆一个人在实验室狠狠大哭了一场。这之后我常会没来由地红了眼睛,不论何时何地,心里的那条弦一牵,我就阵亡了。如果是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对着Miles的照片尽情发泄,如果我还庸庸碌碌地正在扮演我的角色,我就挤回泪水,做个好演员。
有一句超级老套的感叹:人总在失去后才晓得要珍惜。以前当它是一句普通的“警世名言”,现在听到这句话,我又要下雨了。
从来不晓得我是这么脆弱的人,我对芬说。
搜救到第二个月开始已经渐渐地撤离,只留下几个小组在山区做最后的努力。Miles还是没有出现,只找到一件酷似他穿的烧焦的大衣;指认出大衣那天,Rose哭倒在我怀里。还不晓得要怎么让Emily和老人家知道。
安抚住Rose,我闯了好几个红灯,红着鼻子到韩渥可,拖着于芬到酒吧灌酒;我是不在人前掉泪的,即使那个人是我最好的朋友也一样。于芬也只是了然地看我一杯灌过一杯,那种辛辣烧过咽喉的感觉,痛呛得我好过瘾!
“记得以前我们讨论过会爱上什么样的人吗?”我依稀记得在大口大口灌酒时这样问过于芬。
“嗯....你说你会爱上一个让你真正打心底掉眼泪的人。”
“很奇怪的论调,对不?”我对于芬举起手上的酒杯,晃着杯子也晃着头,“我不知道他连这个莫名其妙的条件都要符合。”我开始大笑,“他已经太好、太完美了,完美到我都不敢相信自己能拥有他。他竟然用这种方法来变成我的‘梦中’情人,这个混蛋Miles!”我又干了一杯,“我绝不再为任何人掉眼泪了,绝不!”
之后的事就不大记得了,总之灌了一晚上酒,发了一晚的疯,胡里胡涂地醒在自己床上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头痛得快爆了!这是意料中的事,那天晚上喝的酒比我一辈子喝的加起来还多。
餐桌上放了一颗药丸和一杯水,水杯下压了张纸条:
吃了解酒药再去睡一觉,已经替你请了假。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
芬
不禁苦笑了起来;做梦也没想到这个以前考试考砸后同学间互相调侃的用语—节哀顺变—会有真正贴合原意地用在我身上的一天。
我真的没有再哭过,但也没有真正再笑过。我想这件事让我死了上亿个细胞,也包括感应快乐的神经,和牵动嘴角的肌肉。总觉得心里也有某个角落死了、完蛋了!
很正常地继续生活下去,几乎没有任何事能再度引起我情绪的波动。在一种哀悼的心情下,我一步一步地找着Miles留下的足迹。
会把空闲时间花在漫步校园当中,在我们重逢的那张椅子上坐坐。回家的时候会在门廊上呆个几分钟;去我们当年念的高中看过—很容易又找到和我们当时的生活相似的情景。一个人去吃日本菜—故意试了Miles吃芥末的方法,差点没呛死!去看“七个毕业生”,去看The fantastics,入夜后跑到中央公园去闲逛—被一个好心的路人给拉了出来。偷偷溜进了Miles住的大厦,带了一小瓶酒在顶楼吹了一夜的风;很走运,竟然没有感冒。又得了个空档,提了溜冰鞋就往洛克菲勒中心去。
圣诞树早撤走了;四周店家满是情人节的红心装饰—真是讽刺。普罗米修斯像前还是挤满了溜冰的人潮。我把冰鞋一穿,也不知哪来的胆子就直接向场中滑去,重心抓不住,Miles教的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