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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七九年纽约

    高莎兰钻过一辆宾士和一辆富豪车,突然一辆计程车猛踩煞车,差一点就撞上她。愤怒的司机大叫:“找死啊!”

    “你想的美!”她回叫,不过其实并不完全是他的错。今天下午她打算骚包个够。她跨越麦迪逊大道,经过圣派屈克大教堂、第五街,来到洛克菲勒中心。

    “艾维回来了,艾维回来了!”她的心在飞扬。许多男士向她投以欣赏的目光。纽约不乏靓女,但像她这样具有银金色发质的亮丽女孩可不多见。

    莎兰加快脚步。艾维应该已经快结束他在国家广播电台(NBC)的午间新闻播报工作,随时可能下班。她不敢迟到,尤其她已经计画好要怎么迎接他。

    莎兰猛一转弯却撞上一个男人的胸膛。镶了金边的购物袋中掉出一件丝质衬衫。“臭婊子!看看你干的好事!那件衬衫花了我五十块钱哪!”    “少臭盖了,先生。”莎兰回过头笑道。“现在打折才四十五块。”她认出来那是在高氏精晶店——她家开的店,在第五街上——买的。她知道自己有多么幸运。毕竟全美国有多少女人能拥有一座五层楼高的衣橱?

    莎兰爱死纽约了。

    只要有曼哈顿的天空、百老汇的首演夜、高雅的餐厅,便仿佛置身天堂。

    这里的生活惬意极了。只要那些乞丐或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别在她等红灯时向她要钱。参议员爸爸送她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一只蓝宝石钻石戒指——在她的手上闪闪发亮。很快她就要十九岁了。天啊,三十八岁的一半了。

    警察吹起哨子,突然打断她的前进。莎兰不耐烦地等灯号改变,就飞也似地冲出去。    她真的只有一个月没见到艾维吗?当他去采访战事时,她在纽约大学头一年的课业侥幸过关,帮爸爸办了两场宴会,和一个朋友到加州度了五天美妙的假期。

    看到艾维在审视吃午餐的人潮,莎兰冲抵她的目的地。他很高,六英尺二英寸,运动员般的体格,发色比电视上看的要深一点,是深咖啡色,有点自然卷。但她最爱的是他的蓝眼睛,她仿佛陷溺在一泓深蓝色的大海中……

    “艾维!”她冲向他亲吻他的脸颊及嘴唇。毫不顾忌身旁早已认出这位年轻新闻播报员的人们。“坏蛋,你留了胡子,看起来仿佛广告中的食品一样秀色可餐。”她高兴地叫道。她的眼睛在他结实的身上逡巡,欣赏他的穿着一海军蓝的西装配上浅蓝色的衬衫及她送给他的红色领带。“或许我们该省掉午餐,我真想知道这些胡子会不会扎人。”    他往她的臀部打了一下,搂着她,让她以为他和她一样急切。“住嘴,难道你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有多浪吗?”

    现在是春天,气温大约华氏七十几度,他俩随侍女走到庭院里的桌子,坐在一把大红伞下。两人不时以微笑和双手的接触回报彼此。

    艾维坐向前,眼睛盯着她的双唇,拇指把玩着她的手掌。很少有女人能像莎兰这般穿出衣服特殊的韵味,仿佛是设计师专门为她设计的。以她特殊的眼睛和发色,不管她穿的是破布袋还是华服,相信任何车辆都乐意停下来载她。五英尺八英寸的她确实是个绝色美女。“莎兰,你愈来愈美了,你该死的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上天特别眷顾的骨架和绝妙的遗传基因。”她回道,这是实话。

    他的黑眼珠好奇地扬起。“我喜欢你的服装,跳蚤市场买的吗?”

    艾维这种独树一格的幽默,她怀疑,常常只是掩饰他内心的害怕。他是如此自信,不怕冒险,真是男人中的男人。他低沉的嗓音更令人心醉。

    她的眼睛一亮。“谢谢你的赞美。事实上,这套衣服相当便宜。”    艾维或许是世界上她唯一能完全自在地相处的男人。他们彼此了解。

    “看我帮你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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