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转弯处有一块草丛地,狭窄的草地上站着一棵很高的榄仁树。
到了初秋,榄仁树开始转红。或许是因为地质特异的关系,这棵树的叶子变成新琉璃一样透澄澄的鲜红色,每一片落叶都像手工雕琢的古董珠宝,落了一地血色 。落叶覆住夏末依然青绿的草丛,榄仁树就成为一个骄傲的国王,宣称自己攻占了所有的领土。
美丽的榄仁树却不能让来往的过客驻足。他们只有在讶於她的美 後匆匆离开,一秒钟也不多留。
不能多看她一眼。因为依着山壁,榄仁树就站在一个九十度转弯的险坡旁,隔着不宽敞的公路,白天可以眺望到远方的海平线,夜晚足以俯视灯火灿烂的城乡夜景。但只要一分心,在这个危险的转弯稍出差错,很可能连车带人滚下山崖摔得粉身碎骨!
美丽依傍危险而生。
这是车祸发生率最高的地带。
车辆飞驰而过,随呼啸的风翻起沿路祭拜枉死者的银纸。榄仁树守着她不被侵犯的王国。春天枯萎的落叶叉成为草籽的养料,鲜嫩的春草与榄仁树的新芽同时向阵阵春雷招呼。年复一年,依然如斯。
微微飘着细雨的初春夜。
一辆摩托车疾驰在几乎无灯的山路上,正要经过在黑暗中沈睡的榄仁树……
对面,一辆小型的跑车也以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行来……引擎声一路轻微震动着山壁,似乎也惊扰了榄仁树的恬静与安适--最後两片残留在枝头的老叶在细雨中忽地刷拉落下来。
叶子落地的同时,高声喧哗的引擎声变成尖锐的嘶嚷,一声巨响,匡!好像一记极短促的春雷……
寂静的夜里彷佛有叹息声在山谷中回荡--
林祖宁被全身剧痛唤醒过来。雨珠已将他淋待全身 透。
张眼所见,一片漆黑,他怀疑自己是在人间,还是在鬼域……
方才,冷不防刺眼的远光灯迎面打来,让他双眼被朦胧白光全部占据,一时失去反应,庞大的车体撞了他一下--他才想弃摩托车而逃,已然失去知觉……
从头、胸骨到腿,每一寸肌肤都像要宣布独立一样……
难道自己已不在阳间?
他努力向远处张望,云雾深重,但依稀可以看见山崖下方的零星灯火泛着微弱的光芒。
那麽,此地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他没死,但奇怪的是,他的摩托车不见了,那辆撞他的车也不见了。一点痕迹也没有,似乎是被雨腐蚀掉一般。
「难道我碰到鬼了?」
任谁在这种地方有了这个念头都会毛骨悚然。即便林祖宁是个胆子不小的年轻男子,也不免起了一身疙瘩!没吓昏过去已算是人间英雄。
冷雨让他手脚冰冷,刚才使他脸红耳热全身舒畅的酒气,现在却令他头痛欲裂,他连动都动不了,全身隐在尺长的草丛中。
就在这个时候,一条滑溜溜的东西大大方方的从他的脚边借道而过。光线虽然昏蒙不明,他却可以清楚的看见那家伙圆长的身体上黑白相间的鳞片,在雨水洗刷下露出炫耀的光泽。
一条刚从冬眠醒来约雨伞节!
「屋漏偏逢连夜雨!」他的脑子很难灵活指挥手脚运作,他只知道,这天他是倒楣透顶!
上辈子欠债才这麽祸不单行!
他平时不喝酒,这天有心情喝酒,事出有因。他刚刚失恋。
失恋两个字,实在不足以形容这件事。应该说,他未来的老婆决定跟别人远走高飞。林祖宁和旷雨兰同居两年,从互相等待吃晚餐到以纸片留话,再至宿夜未归连纸条也不留,感情由冷到热顺理成章,爱意随时光共消长,但他从没想过,旷雨兰有朝一日真的闷声不响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