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门,严峻开门见山似地直述。
“你不想嫁我。”
“……”巫姗无言,没胆说实话。说话不经思考的后果,直到现在仍让她心有余悸。
昨天的教训可是血淋淋的痛唷,痛苦的教训让她今天在回话时分外小心谨慎,以免一不小心重蹈覆辙。
猜不透严峻的话是什么意思,巫姗先小心翼翼地偷瞄着他的脸色,打算先观看一下风向,再决定采用哪一个版本的答案。
“别看了,我知道你不想嫁给我,同样的,我也还不想娶。”这句话由他口中说出来,多少带点不甘心的成分。
严峻下意识地撇嘴。多少人想成为严氏企业的总经理夫人,唯独巫姗,居然摆出一副叫她上吊的模样。
“呼——”听到这,巫姗着实大大地吁了口气。“那严总,你赶快和董事长把话说清楚吧,不然近期内,公关部就要发布消息了。”
“没必要,”严峻一口否定,“就让他们发布吧。”
怎会没必要?!这事关她巫姗一条小命耶!
“可是……”
“昨夜回家后,我想了一整晚。昨天下午的事虽是临时决定,但确实也有它的助益,至少,我可以堵住老头子那张唠叨的嘴……”
那我的小命咧?难道就这样平白地牺牲了?这句话巫姗还没胆子当着严峻的面说出,只好可怜兮兮地在心底嘀咕。
大概是她的神情表现得太明显,所以严峻马上接着道:“当然,我也不会让你白做工。基本上,我已经找律师拟好契约,这份合约你拿去,看完之后,对合约内容有什么疑问都可以提出来讨论,如无异议,就签字。”
换句话说,条件可以再谈,但他不接受她“YES”以外的答案。
事已至此,她还能说什么?在严峻目光催促下,巫姗只好打开合约细读。
甲方:严峻
乙方:巫姗
甲方和乙方协议,在契约规范下,彼此遵循契约内容,成为对方名义上的公开情人,及可能衍生出的任何角色身分。例如:未婚妻、妻子等。
契约成立期间,甲方每个月支付巴方五十万元的活动经费,直到契约结束之期。
契约成立期间,乙方必须视甲方需求,扮演各种延伸出的角色身分,且极力配合,不得有任何异议。
契约成立期间,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行为。
自契约生效日起,本契约得以无限期延展,没有切实规定的结束日期。但甲方可视需要随时结束契约,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契约结束时,甲方得以赔偿乙方五千万元的精神损失,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额外要求。
在甲、乙双方契约结束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向任何人泄漏两人实际关系及合约内容。如乙方违约,除追回甲方已支付乙方之活动经费外,乙方尚需赔偿甲方五千万元的违约金。
换言之,这是份一面倒的不平等条约。
除了需要付钱之外,对严峻没有半点规范作用……但,谁叫现今是现实的工商社会,谁付钱,谁就是老大呢!
看完合约内容,明知希望渺茫,但巫姗却不得不为自己的将来,做出最后的垂死挣扎。
“……行得通吗?我不觉得假装情侣,扬言订婚或即将结婚这种小伎俩,可以瞒得过董事长精明的眼睛。”
这种八点档的肥皂剧情节,怎么看都瞒不了精明成精的商界大老严玺,严董事长吧!
“被老头子看穿又如何,反正我不过是想堵住他的口。”既然老头子要他找个女人结婚,他就真挑一个给他。至于这事是真是假,又是另一回事。
对目标的订定,严峻一向比谁都实事求是,只看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