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我真想试试一个人住的滋味,最好前后左右方圆十公里之内没有半个人认识我,就我和一整个城市的陌生人。
即使孤单也无所谓。
真的,我是说真的。
唉,也许没人能了解我为何会有这样怪异的想法,但只要想象一个孤僻爱静的女孩,却从小到大都过着热闹得像过年似的日子,应该可以稍微体会她为何老是想投奔荒岛去当鲁宾逊。
只可惜,一个人住这种事情是个在三年之内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唉,我才刚刚满十七,刚刚升上高一,刚刚展开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新生活。然而,这些「刚刚」,在昨天的开学典礼之后,全都成了梦幻泡影。
一切都得拜我亲爱的妈咪所赐,认真算起来,我这一生中的所有「悲剧」,都由她而起。
第一,我的名字是她取的。
不论我爹如何抗议力争,不论当时的我哭得多么声嘶力竭,妈咪凭着「孩子是我熬了三天三夜才生出来」,这个天大地大的好理由一意孤行,于焉造成了我生命 中的第一个悲剧。
我爹姓田,于是我也得姓田,所以在妈咪「创意」取名后,我变成田恬。
当然,我绝对会有个跟着我一辈子也甩不掉的昵称绰号小名叫作「小甜甜」。
God!天知道我有多恨这个名字!要是长得甜美天真活泼可爱,被人叫作小甜甜自然不是件坏事,名符其实兼问心无愧嘛!
可是,人家我田恬和小甜甜可是八竿子打不着半点关系。
本姑娘身高一七O,体重四十八,正面看是一片竹,侧面看是一扁竹,和卡通里那个满脸雀斑、圆滚滚的金发小甜妞根本没半点相像!
要说有什么地方是我赢过她的话,大概就是皮肤了吧!从小到大,我可是连半颗痘子都没长过的,「每天只睡一小时」那个晶莹剔透的广告实在应该来找我拍才是。
第二,我妈除了我就没别的女儿,也没别的儿子,再来她不喜欢狗不喜欢猫不喜欢养鸟养乌龟养蜥蝪,所以我是她唯一宝贝心肝兼非常有趣的玩具。
撇开母女关系不说,假如我只是个陌生人的话,我铁定绝对百分之三百会认为我妈有虐待狂,而且以欺负女儿为生平最大乐事。
我妈的嗓门不大,一点都不大,真的。
住在「宁静社区」中,她的声音格外具有扩散力,让人想不听都不行。
在巷口听到她在巷尾说话没啥稀奇,大概在叨念我昨天晚上又踢了被着了凉之类的小琐事,没啥好大惊小怪。
如果在三条街外仍听得见她的声音,那表示她当天心情不错,也许是我拿了个什么小考成绩单回家,分数刚刚好给它爬过及格边缘。
如果不幸,隔了五条街还听得见她吼声的话,那很可能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在手肘或是膝盖割了道口子之类的。
总之,街头巷尾,无不以我妈的嗓门来推测我家发生的各种状况,久了,各门各户竟也成了铁口直断,只差没出来摆摊子算命。
最糗的一次,是十二岁那年,月事初次来潮,我偷偷拿着沾了血的底裤,想独自一人清洗湮灭证据时,不巧被我老妈看到了。
而我那神经大条的宝贝老妈,完全没想到我是「那个」来了,还以为我严重内出血咧!
「血!好多血!」她当场吓得花容失色,摀着额头一副快昏倒的模样,扯直喉咙尖叫:「孩子的爹快来啊!咱们的甜甜流了好多血!快叫救护车啊!」
噢,当时真想死!平常受个小伤就搞得鸡犬不宁,那次更是弄得整邻整里的人都探出头来,交相询问田家又出了什么奇事。
等街坊邻居知道田家大小姐终于「转大人」了,便纷纷送来一箱又一箱的贺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