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喜欢讲黄色笑话,喜欢帮朋友追女孩子,喜欢打撞球、喝可乐、对着漂亮女 孩子乱吹口哨,实在和一般男孩子别无两样。
很多男孩子乐于亲近他,他的人缘相当好。
更多女孩子偷偷暗恋他,因为跟他在一起不会有冬天。
所以在大学时代,严森简直就是放浪形骸、恣意享受青春。
但他仍嫌不够。
原因出在于他拥有许多女性朋友,独缺女朋友。
一次打完撞球后,几个朋友躲在吧台一边聊天一边猛吸菸,好像青春不堕落一下就 显不出感性情怀。
严森八成就从那时候起变成老菸枪的。
所谓物以类聚,严森那些朋友也皆是名门子弟,大学里就他们几个开跑车、穿名牌 牛仔裤以及皮夹子里夹着各式金卡,招摇乱撞、横行无阻。
话题一到女人身上,大家精神全来了。
首先胖子先发难。(因为长得胖所以叫胖子,仔细想想,每个人的朋友里好像都有 一个叫胖子。)
他正在追一朵中文系之花,打的是“拜金主义”,每天送花送巧克力,闲暇带着她 到处刷卡购物,但是对方依然保持适当距离,令胖子恼得快失去外号了。
“妈的,死女人,跩什么三五八万的,等我追到你的时候就让你死得很难看。”
严森暗中窃笑,不等那女人身先死,我看你现在就有够难看了。
确实如此,胖子两只眼睛充满血丝,动作也因过度操劳而显得迟缓,但重点还是在 年轻人只要一有暴戾之气都好看不到那里去。
胖子开口后,其他人都不说话了。原因在--他们也都是受害者,可见这朵花的威 力不小。
只有严森还未身陷其中。
但他还是承认她是一朵美丽的花。
认识她在一场校际交谊茶会,反正就是一堆男孩子和一堆女孩子,随便找个不敏感 的话题,两方边喝茶边展开辩论。
他一眼就看到这朵花了。
不只是他,他相信大家全看到她了,因为她实在漂亮得过火。
她有一头长长鬈鬈褐色的头发,身材很高,腿很长,尤其那张脸,实在教人难以忘 记。她是中美混血儿,两方的优点她大概全有了。
而且还是中文系里的佼佼者,更教人惊奇之余就留下深刻的记忆。
她还有个奇怪的名字,也是教人听一次就记住了,她叫做--温柔。敢把这两个大 字写进户口名簿的父母,严森更要钦佩。
至于她是不是真的很温柔,因为没交往过,严森也就不知道了。
可以肯定要追温柔的男孩子大排长龙,胖子算是硬挤进去的一个,他仗的是里面中 最有钱的一个。
所以他想温柔一定很势利,于是对她产生不了攻击感。
话虽如此,但尽朋友的道义,严森还是要安抚一下胖子受创的心灵。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苦单恋一支花……”这是严森仅能想出的安慰话。
可惜胖子无法了解他的善意,反而觉得他太无情。
“喂,你相信一见“衷”情吗?”胖子反问他,而且特别强调此“衷”
非彼“钟”,就是看一眼就要把她看得死去活来。
“不相信。”严森马上就说。
“但是我第一眼就看到她,第一眼就爱上她了。”
当时严森虽然年轻,但爱情故事看了不少,他有他的理由所在。
“那不是第一眼,那是比较后得来的结果,我承认她是里面最漂亮的,但不一定就 要衷情,你的爱是挫折中产生的依恋,跟爱情完全不相干。”
“哇塞,你真冷静啊,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