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5/6)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了耿曙天的办公室,让他讶然抬头。

    “怎么了?”他轻松调侃道:“哪里失火了?”

    正与他讨论某事的特别助理识相住口。

    他的好心情让何氏兄妹的脸色更添阴暗,何铭之谨慎地说:“总裁,有件事我们想私下跟你谈一下……”

    特别助理在上司的挥手示意下告退,留给关系深厚的三人去“讨论”。

    “学长,”首先发难的是一向温和敦厚的何铭之,“我跟明秋刚刚听说你签了一份“桃色契约’是真的吗?”

    耿曙天扬眉,在公司里从未逾越上司下属身分的何铭之会在私底下的称呼喊他,表示他认为事态很严重了。

    “如果你指的是真晨,那就是真的。”他淡然承认。

    “耿大哥?你怎么这样糊涂?”何明秋急得跺脚,神色大变。

    “糊涂?为什么你们会这么想?”耿曙天舒适地靠坐在真皮椅上说道:“就像很多事业成功的男人想玩名车、玩游艇、玩女人一样,我花钱买个情妇,值得你们这样大惊小怪吗?”

    看到何明秋涨红了脸,不知是怒是羞,耿曙天笑着补充,“抱歉,小妹。这种话不太适合在淑女面前讨论,你可把它当放屁!”

    “你要买情妇可以买别人呀“何明秋急昏头了,“干嘛一定要那狐狸精的女儿?分明要你还爱……”

    “明秋!”原本愉悦的耿曙天倏然变脸打断了她的话,表情冰冷到了极点。

    办公室里一片死寂,何铭之打破了沉默。“你要养情妇,我们并没有权利反对,也不想反对,问题是那女孩几岁?我猜她还未成年吧?”

    “下星期满十七岁。”他冷淡平静地反问:’那又如何?”

    “老天!”何铭之当面抓狂了,“你已经违反了‘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了!你不可能不知道,电视上常在宣导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一百万罚金’!你认为为了一时的贪欢,付出这么大代价值得吗?我几乎可以预见到你身隐囹圄、身败名裂的模样!”

    他慷慨激昂的义愤言词并没有吓到耿曙天,反而使他低笑出声,何铭之气得几乎七窃生烟。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铭之’。”耿曙天隐隐含笑感慨,“我晓得你是真的关心我。放心吧!不会有那种事发生。”

    “你怎么能那么肯定?”何明秋追问道:“好吧!就算那女孩心甘情愿,如果有人去检举,你一样摆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何苦来哉?万一那女孩反悔反咬你一口,你要怎么办?”

    胸有成竹的耿曙天阖眼念诵道:“第二十二条,与未满十六岁之人性交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十万元罚金。与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人性交易,科十万元以下罚金。”

    他环视着目瞪口呆的何氏兄妹,微微一笑:“钱能消灾,不是吗?”

    “这……这……跟电视上说得不一样!”何铭之结结巴巴。

    其中的差别除了十六岁的门槛外,还有“意图营利”与“强迫手段”的差别,换而言之;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就算东窗事发也只是罚金了事。

    耿曙天冷冷地说出令人深省的话:“法律是用来保护懂得使用的人,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钻法律漏洞、逍遥法外的恶人!”

    他从未对女人这么认真、执着,何明秋心慌意乱地想。

    “就算花钱就可了事,”她忍不住追问:“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名誉呢?如果上了报纸的话,你还有面子在吗?”

    “我不在乎。”耿曙天轻松地说。

    老天!何明秋几乎咬碎一口皓齿,那姓冷的丫头肯定是只青出于蓝胜于蓝的九尾妖狐!不然怎么会把耿曙天迷得神魂颠倒至此?

    “既然如此,我们也没有什么话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