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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揉著鼻子,凝目看清撞他的东西。难不成那五票希望他早日横死的「亲人」和外星人联络上了,买通外星人在街上撞死他?吴民达觉得他面前的女生不是妖怪就是祸害,所以不想和她多说,揉著鼻子继续走他的路。

    「喂!你这个冒失鬼急唬唬的,是赶著去搭天堂特快车啊?!」外表让人看不出她才十三、四岁的花玉贞双手插在腰上,火气冲得不得了,但含著口香糖说话的声音却娇嗲又含糊,教人一下子弄不懂她的意思。

    「你说什麽?」吴民达皱著浓眉回头问。

    花玉贞嘴巴动了几下,伸出拇指和食指把嘴里的口香糖拿在手上,重新狠狠地诅咒人:「说你赶死,赶著搭上天堂的特快车去和你的祖先们团圆啊!」

    原来是咒他去死。这回,吴民达可是听得一清二楚。她嘴才刚合上,他转过身来,眯细眼睛回骂道:「你这个嚣张、没教养的小太妹!」

    「你才是走路不带眼睛的死笨蛋!」花玉贞胀红了脸,不甘示弱地回应。

    气死人了,她最讨厌和人吵架就是这样,明明气得肠子打结,出来的声音却一点也不威严,活像在和人家打情骂俏一样。都怪她亲娘,不只把她送给姨妈当女儿,还遗传这种烂声音给她!

    说来她的命运真是可悲!她的亲生父母明明就很有钱,孩子也不多,却在医学进步、资讯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听信算命的话:就是说她和家人无缘,留在家里「世界」不会太平,将来不是克父就是克母;就这几句话定了她的一生,三岁时亲生父母将她自户口名簿上除名,把她送给姨妈当养女。

    可怜啊!她好比西汉的王昭君遇上杀千刀的毛延寿,从此叶玉贞改姓变成花玉贞,过著没人爱的孤独日子。姨妈和姨丈说爱她其实是爱她是棵摇钱树,三不五时带著她回去向亲生父母哭穷挖钱,要是拿到的钱不如理想,回家就会冷言冷语地对她说她亲生爸妈不爱她了。

    「太妹!」吴民达瞪著不可理喻的女孩,往前踏一步。

    花玉贞冷著一张顽固倔强的小脸,脚也往前一步,将她高人一等、足十五公分厚的鞋底不偏不倚、用力踩在吴民达擦得光可鉴人的皮鞋上。

    「笨警察!」

    笨警察瞠大双眼吼道:「你踩到我的脚了啦!」

    「活该!」花王贞的脾气可没她的声音那么娇柔温婉,她悄悄地把手上的口香糖黏在他的警校制服上,还顺手摸走他的皮夹。她咬唇偷笑。耶!万岁,成功偷到警察的皮夹!

    吴民达在为他的皮鞋劈哩叭啦跳脚,却没发现口袋里的钱包已飞到别人口袋里了。

    小小年纪,胆子很大,心思过度早熟的花玉贞摇头怀疑反应这么迟钝的人,将来真能守护台湾人的安全。她没信心。花玉贞把脚缩回来,卖乖地冷哼一声:「哼,好女不跟男斗!」

    「我才好男不跟恶女斗!我倒楣。」吴民达立刻不回头地往前走。

    「我衰毙!」花玉贞用力甩头,多彩秀发随之飞扬,她仰首笑著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岁月如梭,十年後。

    吴民达穿著便衣,锐利的黑眸隐藏在黑色太阳眼镜下,他态度闲散地在闹区街上晃著。突然,他旁边急急地停下一部计程车,接著车门打开,跳出一位五颜六色、可用彩虹来形容的女子,她提著设计精美的纸袋气唬唬地冲进店里。

    吴民达瞥了一眼飙进去的彩色女人,当他正要经过这家精品店门口的时候,耳尖地听到里面尖细高吭的叫骂,说他们这家店里卖的全是赝品。

    吴民达这阵子正在追查充斥市面的仿冒品,听到里面的争执,他马上旋身走进这间问题商店里。

    「小姐,那是不可能的,我们公司是代理多家欧洲名牌皮件的贸易商,怎麽可能会卖仿冒品。」另一位身材高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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