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恨地吃完第三颗小笼包,康茱丽实在咽不下这一口气,大声叫嚷着。她一定要看到可恶的任放歌惊慌失措,气急败坏地反驳狡辩说出「那不是真的」这一类的话。
「那不是真的。」任放歌说了,说完,把最后一口包子丢进嘴里嚼嚼嚼。
气死人了!这种态度对吗?以这种吊儿啷当的应付对吗?啊!康茱丽一肚子火直直冒,整个人就像一口正要烧爆的锅炉,头上的白烟冒得好旺!
「是真的!我有证据!安安,妳不要不相信,我没有说谎!」
「不要一边吃东西一边生气,那样对身体不好。」叶安安已经吃饱,正在喝着豆浆,很好心地建议她。
「我也不想呀!可是你们的态度太让人生气了,你们一点都不合作,气死我了。」接过安安递过来的饮料,她很渴地喝了一大口,才说道:「安安,妳不相信我吗?我是说真的,任放歌真的有未婚妻。」
「可是他说不是真的。」叶安安记得刚才他是这么说的。
「他说妳就信喔!那我说的呢?妳就不信吗?」
「那是当然,妳半路跑出来认同学,见人就乱吻一通,分明是个造乱份子,谁信妳?」任放歌在旁边凉凉地说。
康茱丽指着他叫:
「任放歌!你再嚣张嘛,我是有证据的,别以为我只是在胡说。」
在她的叨叨絮絮中,早餐终于吃完,收拾好桌面,可以好好谈谈了。
「好了,康小姐,可以把妳的证据拿出来了吧?我们现在有空看。」任放歌伸了下懒腰。想说她都叫了那么久了,不给她舞台表现一下,好像说不过去。
「你说拿,我就拿呀?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康茱丽再度被惹毛。虽然说早就有意要拿出证据,但他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教人怎么拿得出来?要看人家的证据,烦请诚恳一点好吗?
康小姐完全不领情的态度让任放歌只觉得好心给雷亲,真是对她好不得。
「那妳想怎样呢?狄克森小姐。」任放歌好无奈。果然千金小姐都极不好伺候,这也不行、那也得咎的,龟毛得令人发指。
「我要你知道廉耻,马上离开安安,不要等到我拿出撒手锏——」顿住,沉默,惊恐地瞪着任放歌看。
任放歌默默地把叶安安拉过来,以双掌盖住她的耳朵,也就在这同时,比之前更大声的、更可怕的尖叫扬起——
「呀呀呀呀!你——你叫我什么?你怎么会知道我……你真的有调查我!你怎么查得到!啊啊——啊、啊……嘎……」
好了,终于,她叫到没气,声音也沙哑了,任放歌才放下双手,对叶安安道:
「来,安安,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康茱丽同学呢,不仅是妳的高中同学,同时也是美国某大公司董事长的千金。虽然看不出她有混过,但她真的是个中美混血儿没错。」
「不必你说,人家安安早就知道我是混血儿了,我高中跟她同寝室,我有跟她说过,安安,妳记得的……对吧?」说到最后非常迟疑,不确定地看向叶安安。
其实不记得了。不过叶安安向来随和善良,于是说道:「妳应该说过。」只是她没记住。
「你看吧!哼。」好神气。
真是小孩子脾气,这样就可以鼻子朝天了?任放歌笑着摇头。
「好了,狄克森小姐,回归正题,请继续。」
「继续什么?」
还要他来提词,唉!
「就是有关于我欺骗安安的事,以及妳造谣说我有未婚妻的事,有没有?」
「对的,要继续——等等!什么我造谣?你没有因为想要得到合约,所以答应跟我相亲结婚?那份合约就在我身上,你再狡辩呀!还有,你母亲都到我家提亲了,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