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的雷声,将她从梦中惊醒。淇曼一度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她伸展一下四肢,蹭到脚上的绷带,才使她想起一切。
“哇啊……”她浑身酸痛地坐了起来。
天亮了,她发现自己居然在子铭的沙发上睡了一整夜,令人懊恼的是,一夜的好觉并没有让她觉得好过一些。
无赖不在她身边,不晓得是它自己找地方窝了,还是子铭趁她睡着时把无赖煮来吃了。不过淇曼现在没心情去追查无赖的生死下落,她只想尽快逃之夭夭,等她梳理干净了再回来替它报仇便是。
她把昨天顺手丢在门外的高跟鞋捡起来,现在不想穿它,淇曼四处张望着,发现门边有一双羊毛拖鞋。
子铭既然好心地收留她一个晚上,当然不会介意她借用一下他的施鞋,她可怜的脚会很感谢他——想到这儿,她毫不犹豫地把双脚套了进去。
打开前门,再无声地关上,淇曼望向天际。
天空一片灰蒙蒙的,她听到一声干雷,云朵移动得很快,风起云涌,似乎是暴风雨欲来的前奏。
她向下望。很好,潮水退了,她可以跨上礁石回家。
不管有没有暴风雨,她都衷心地感谢老天,因为她现在可不需要利用陡峭的斜坡,由于铭屋外的梯子下到海边即可,昨天是因为涨潮,海水截断通往梯子的路,所以他们才必须爬坡。
天空开始下雨,雷声也再度响起,雨水滴进她的衣领,沾湿她的睫毛,她举步开始向前跑,跑离这幢红木玻璃屋,也跑离那位有致命吸引力的主人。
龙、子、铭——她轻声地念道,嗯,她会想念他,还有他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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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曼还在家门外就听到了电话铃声,匆忙之间,她将门打开后也顾不得关上,便急急跑去接。
“喂?”她上气不接下气。
“罗淇曼,你最好有一百个以上的好理由!”是她的好朋友华霜浓,她压低了声音,显然是从公司打来的。
“嗨,霜浓。”
“别嗨了,我不过是走开一下让你们小俩口聊聊,你就失踪了;要不是知道周邦彦太优秀了不可能做奸犯科,我会以为是他在最后一刻反悔,和你谈判不成失手把你给干掉了。”
“霜浓,”淇曼惊呼出声。“我的天,你的想像力真丰富。”
“没办法,职业使然,”华霜浓是个电脑系统工程师,脑筋一向转得很快,而淇曼则只是她这一组里的程式设计师。
华霜浓理所当然地把淇曼的话当成了称赞。“说,你昨天到底中了什么邪?”
“我……我临时改变主意。”淇曼最怕别人兴师问罪。
“临时?改变主意?”华霜浓的声音提高了两度、四度,最后变成了八度。“这哪是理由,这是藉口。”
“我知道,”淇曼解释道。“我跟邦彦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我应该早一点发现。”
“早一点发现?发现什么?淇曼,你昏头啦?你和周邦彦是绝配,你到哪里再去找像他条件这么好的老公?”华霜浓似乎忘了她是在办公室里打私人电话,声音越爬越高。
淇曼湿透了,身上在滴水,冷得直发抖。“霜浓,饶了我吧,我现在没办法向你说明白,告诉我,邦彦的妈妈生气了吗?”
华霜浓没有立刻回答,在做一个深呼吸控制音调似的。“她不只生气,她昏倒了,被吓得差点心脏病发,还把气发在我身上!”
淇曼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她忘了,虽然是邦彦的亲生母亲,但是邦彦处事的冷静态度,显然与他妈妈完全无关。
“我应该亲自向她解释的,”淇曼不安地说。“可是我当时只想赶快离开教堂,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