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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手的,反而更让他失去胃口,不管是威名、权位或是虚浮的快感、各式美女,自己轻轻松松能获得,一点挑战的价值都没有。

    并不是刻意不要女人,只是对于这种事厌了、倦了、烦了。

    但是,她在行馆前拦下自己的那一刻,关宇朝的的确确感受到心在跳动。他欣赏她的机智,懂得制敌机先;他欣赏她的义气,她没有卑劣地趁剑奴不能动弹时,砍了他的脑袋(当然,这也许正是她失策处);明知道自己给敌人大好良机,却还执意要这么做,更教人喜欢她的勇气。

    所以,好不容易遇到能让他产生兴趣的人,不论她是何人,让刀奴一刀杀了,未免可惜。自己才会出手相救——甚至,把她带回行馆医治,换乘马车而非驾马驰骋,只为将她一起带回辽南。

    说穿了,关宇朝自嘲地笑著,或许真像她所说的,自己不过是活腻了而已。想要为生活添点不一样的色彩,就算知道小野猫会伤人,还是忍不住想养来试试,自己能否驯服一只习惯于野外讨生存的狂猛小兽。

    旅程中,炎华断断续续醒来好几次,从光喝鸡汤慢慢进步到能吃些干粮、包子。

    大部分时间自己都半睡半醒,除了安静养伤什么都不能做,有时她一个人坐在车厢中,有时那姓关的家伙会一起。

    从车厢越来越冷的温度,炎华知道他们正在往北行,那家伙是辽南节度使,也就是说自己被掳到北方去了。离京城越远,师父和四郎哥他们找到自己的机会就越小吧?是否永远都看不到他们了?炎华一想到这点,只能在心中不断地对四郎与师父道歉,要不是她自作自受,也不会沦落至敌人手中。

    “伤口应该没那么痛了吧?”关宇朝一面为她卸下旧的药布,换上新药后,看著她皱眉的模样,不禁好笑地问道。

    “我是受不了某个讨厌鬼的碰触。”炎华尖牙利齿地回道。因为接受他的医治,所以不得不让他看光自己身子,但这不代表自己就真的屈服于他。目前形势比人强,勉强按兵不动罢了。

    “没有那个‘讨厌鬼’的碰触,恐怕有人就会因为伤口发炎败血而亡。”

    “我可不会感激你,谁知道黄鼠狼给鸡拜年安什么好心。”炎华一脸不屑地说。

    他挑挑眉。“我看你这只‘鸡’还颇为安分守己地,乖乖让我这只‘黄鼠狼’

    换药。”

    “有人心甘情愿做奴才,我干嘛不乐得接受人侍候。”

    关宇朝好笑地摇摇头。“你的精神这么好,我看就算没人救,也绝对死不了。”

    “我就是九命怪猫又干你屁事。”

    “谁教你说话的?可惜一张可爱的脸,讲话却可比乡野不识字的莽夫。莫非你没读过书,所以不懂得该如何说话。”

    “多谢您大人的关心,我是不是文盲——”

    关宇朝接著她的口气说:“不干我屁事是吗?”

    “哼,你知道就好。”

    摇著头,他也不想再多说什么,炎华当然也不会主动开口。她故意扭开头不去看他,省得天天看他那张脸,中了关宇朝的毒怎么办。炎华打自心底都不会承认自己会被关宇朝吸引,但是他生就一张好看的脸,让人百看不厌也是事实,为了避免“潜移默化”中,不小心被他的眼睛拐了去,自己还是小心为上。

    千万不能忘了他是敌人。救了她也绝非出自善意,想是要等她经得起拷打,回到辽南后,再慢慢折磨自己、审问自己。现在就对这人放松戒心,到最后会落得死无葬身之地,这一点千万不能忘了。

    马车走了一段,缓了下来。刀奴的声音从车厢外传来。

    “王爷,我们进入辽南府界了,您要出来吗?”

    关宇朝放下他正在看的书册。“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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