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径并不见得会更快,但是王爷挑选这条人烟稀少的路,理由是,就算遇上那些猎人头的无耻杀手,也不至于会妨碍到平民百姓的日常作息,甚至拖累一些无辜的人卷入风波。
王爷的行事作风不论何时,总能让他们这些做手下的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甘心情愿地追随他,并非那些吓人显赫的头衔或名号,纯粹在于崇拜王爷的人品、手腕与敏智的头脑。为了王爷,剑奴就算肝脑涂地也无怨无悔。
嗯?气氛有些不对!
前一刻空气还充满著祥和的鸟鸣,但是下一瞬间不寻常的肃杀之气迎面袭来,一支锐箭划破了空气直射而出!
“危险!王爷!”
可是箭的目标并不是他们,迅如雷火的箭横过他们的鼻端,射到一旁的大树上,顺著箭尾拉出一张大网,横断他们的去路。马儿惊慌地举蹄嘶鸣,差点就把剑奴摔下马,但是一旁的王爷很快地安抚胯下紧张的马儿,从马背上张望著躲藏在暗处的敌人,揣测敌人的动向。
接著第二剑射出,这一回是瞄准他们身后的大树,同样地张开一网,明显地把他们主仆禁闭在这两棵树的中间。剑奴拔出他的爱剑,试著割破那张网,但是金属的剑身碰触到网子,一股坚韧的弹力又将剑弹了回去,网子丝毫无损。
“不必白费力气了,这网子是用万年蜘蛛丝制成的,想要砍断它,除非有上好的宝剑。凭你的那一把,还办不到。”敌人的声音从树林中传出。
“王爷,小心。”剑奴以自己的身体挡在前。不论来者何人,他都不会让他伤了主子半根汗毛。
“等你们好久了,还以为你们不会回来了呢。”一直藏身在树后的敌人,嘻嘻笑笑地翩然跳落他们眼前。“堂堂王爷只有一个护卫,真穷酸呀。”
关宇朝静默地打量著这名身著黑衣,以黑巾覆面,身材纤细娇小的暗杀者。
慢得让炎华以为四郎哥的情报错误,这家伙换别的路回家了。就在炎华差点要放弃的时候,终于让她等到这个“猎物”。原来,这就是辽南节度使——关宇朝是吗?能让四郎哥另眼相看的“危险”敌人,既不是什么三头六臂的怪物,也非暴牙凸齿、面目可憎的妖魔魍魉,哼!长得还人模人样的嘛。
炎华有些不甘愿地承认。
不及四郎那种唇红齿白的俏,也不敌师父那样冷若冰霜的美,但就男人的容貌而言,无疑的关宇朝拥有上天恩宠的出色俊逸,与四郎或师父相比毫不逊色,甚至可说在“霸”字上略胜一筹,这个男人有天生的王者霸气。
凭什么这类腐蚀天下的败类,能够拥有这么好看的体态和模样,老天爷瞎了眼不成?所谓的败类,就该有败类的长相,比方说凸眼睛小耳朵,最好还暴牙、双下巴、圆滚滚的、肥嘟嘟的油桶肚,外加一双短手短脚嘛!
象征他身份地位的奢华湘绣锦袍,不但没有让他显得财大气粗、浑身铜臭,反而给人一种这是他天生合宜的穿著,优雅的气质高贵的装扮相得益彰。昂贵的黑狐披风,衬脱出他卓尔不群的颀长身形,倜傥又潇洒。
炎华毫不怀疑这个人仗著天生本钱的优势,过著吃香喝辣的日子。
就连她这个看惯漂亮男人的人,都会忍不住有点心动这一点,炎华可以肯定就算他不是什么王爷,女人也会蜂拥而来。但是,天天看惯四郎与师父了,她还不至于会笨到因为这家伙长得帅,就忘了干活儿。
很抱歉啦,王爷。你那双勾魂眼只好到阴曹地府去勾引别人了。
“磨磨蹭蹭的把时间都耗光了,现在我只好速战速决了。王爷,你的头……借我吧!”炎华倏地出手,月下只见银色电光一闪。
“‘你’这大胆狂徒——”
拦在王爷前方,剑奴反射地以身体与剑挡住,刹时间全身都被一条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