垮下肩头,内心感到无比沮丧。
哼!算了,香港有名的饭店比比皆是,有钱还怕流落街头不成?
一转身,一张雍容华贵的容貌闯进她的眼帘,唐松筠顿时瞠大美眸,确定不是自己眼花,产生错觉。
对方的讶异程度也不亚于她,也是怔怔的与她对望。
犹豫了几秒,唐松筠主动趋前询问:「你是……彩宜姐?」
「我是。」王彩宜绽开温柔的笑容回应。 「没想到居然在香港碰面。」他乡遇故知,人生一大乐事也。
「真的没想到。」唐松筠由衷的感到开心。 「你还是那么高贵大方。」
「你也一样,美得令人屏息。」王彩宜不吝啬的赞美道。
她喜欢这女孩带著灵气、娇俏的模样,能看到她,是件赏心悦目的享受。
倘若可以,她希望能有个像她这样的媳妇——识大体又可爱有趣,最重要的是她们像姐妹淘一样谈得来。
然而儿子的女友是个事业心极重的女强人,除了赚钱之外,几乎不懂得营造生活情趣,每回送她的礼物不是养生鸡精、就是维他命丸。
健康固然重要没错,却也没必要千篇一律,送的礼物都乏善可陈,那些食补、药补早被她堆在柜子里。
唯一值得一提的礼物,就是那条品味出众、典雅大方的Hermes丝巾,真是对极了她的脾胃。
两人寒暄了几句后,决定相偕喝茶,聊个过瘾。
席间,王彩宜因为觉得空调太冷,遂从香奈儿的新款手提包中取出丝巾,熟练的在颈子上打出漂亮的结。
唐松筠的记忆力并非顶尖、当然也没有过目不忘的特异功能,但对自己所买过的东西,都记得牢牢的。
她不会错认,那条Hermes丝巾是她帮韩韬选给他母亲的礼物。由于这条丝巾的花色是绝无仅有的,因此她百分百肯定。
但为什么彩宜姐会有呢?这有两种可能—
第一:那是仿冒品—但念头既出,唐松筠旋即推翻这项可能性。第二:彩宜姐就是韩韬的母亲。
天底下不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吧引她不愿相信。
「怎么了?打歪了吗?」王彩宜发现她盯著丝巾瞧,偏头笑问。
「没有,很适合你。」唐松筠摇摇头,有些分心的回答。
王彩宜啜了口酒,轻声细语道:「我刚刚得知我儿子人也在香港,所以约他见个面,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她心不在焉的回道。思忖了会,她决定鼓足勇气问个清楚。 「彩宜姐,你儿子——」
「他来了!」王彩宜笑意盎然的朝不远处挥手。
循著她的视线望去,那道逐渐逼近的英挺身影,让唐松筠的心口为之一窒,顿时僵成一座雕像。
韩韬在第一时间便发现她的存在,眸底掠过一抹惊讶。
「妈。」他唤著母亲,狭长锐利的黑眸,却紧紧瞅著唐松筠甜美的脸庞,内心感到翻腾不已。
「我来介绍,这位就是我提过的「忘年之交」—唐松筠。」王彩宜语气柏当兴高采烈。「松筠,他就是我儿子,韩韬。」
她一直想安排让这两个年轻人见面,但偏偏挑选的日子都遇到两人有事不能赴约,这次说什么也要好好把握这难得的机会。
「又见面了。」韩韬凝睇著她,眼中尽是深情与愧疚。
闻言,唐松筠心弦震荡,喉头仿佛哽著硬块,只能垂眼回避他灼热的视线。
看他的脸颊还残留著红痕,八成是她赏巴掌所造成的,但即便如此,仍无损他浑然天成的迷人风采。
「咦?你们……认识呀?」王彩宜诧异的低呼。暗中观察他们的神情,嗯……果真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