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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蔷跳上她的老爷车,十万火急地赶去和情人会面。

    她每经过之处除了浓烟、足以震垮世界般的引擎声,还有装满一车子的心跳声。

    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虽然比原来的估计时间迟了十分钟,不过这辆由丁除暴公公  传给丁镇暴老爸、再被丁蔷抢过来的老爷车的确发挥它死不退休的功能。

    丁蔷关掉引擎,以美妙姿态跳下车,情人的公寓立在面前。

    这是一栋老式的五楼公寓,罪犯动机识别研究单位分配给研究员的宿舍,曾曼占有  其中一层。

    丁蔷掏出钥匙打开大门,侦探就有这点好处,打从她和曾曼第一次电光石火般碰面  了,她便有正大光明的理由复制一把钥匙。

    对大侦探而言,曾曼永远是个嫌犯,可能偷走大侦探芳心的嫌犯,喔,多么浪漫的  理由啊……

    喔,她想到一件事,迅速跳回车边,从后视镜打量自己。

    镜子里看不出沉醉爱河里的人,倒看到了一个从高雄爱河臭水里爬上来的人。

    呵,脸上乌漆抹黑地,一定是两个小外甥在她脸上作画的杰作,死丁宇却没提醒她  :或许她每次到他家都是这副德行,丁蔷拿袖口乱抹一通。

    嗯,好多了,镜子里出现一张清秀的小脸。

    大眼睛、小鼻子和小嘴巴,真是个十足的美人,她在镜里绕了个圈,加上婀娜多姿  的倩影,虽然太长了点,但全身上下无处不充满女人味……

    以上──纯属丁蔷的顾影自怜。

    事实上她那身牛仔衫、牛仔裤、牛仔短靴、肩上拖了个牛仔布袋,只差没带上牛仔  帽,她的样子看不出充满女人味,倒是充满了母牛味。

    她轻甩短发,用健康、快活、迅速、洒脱──丁蔷惯有的自信脚步,三步两跳跳入  情人的小公寓。

    呕……,还是如此凌乱,衣服、袜子、书本散的满地都是。

    不过这就是曾曼最可爱的地方,不修边幅……

    即使一脚踩进蚂蚁窝里还是觉得他邋遢得可爱……

    把内裤当成抹布来擦……

    还是很可爱。

    早餐吃了什么?哇,土司夹蟑螂!可爱……

    但是当丁蔷看到曾曼把她昨天送给他的“大侦探必遵手则”贴在厕所门口上时,心里头所有充满可爱的念头却变成──可恶!

    没办法,侦探梦可以轻松取代她的爱情。

    丁蔷火速冲到卧房里,床上的曾曼抱著大枕睡得七倒八歪,身上只穿了一件四角大  内裤。

    丁蔷瞪了一下他的内裤,表情更火了,不知那条可爱又纯朴的内裤哪里激怒了她,  她气急败坏地拉起曾曼的耳朵大叫。

    “失火了!”

    没反应,曾曼仍抱紧大枕。

    “世界末日了!”

    没反应,他跨过长腿睡得更香。

    “识别组组长来了!”

    曾曼竟打了个长长大呼。

    最后丁蔷使出绝招……

    “丁蔷来了!”

    果然,曾曼像一根弹簧般跳起来,抱起大枕没命地冲出去……

    丁蔷气呼呼地待在原地。

    三秒后,曾曼又抱著枕头折回来。

    ──好怪,刚才明明抱著美人的,怎么变成枕头了?

    原来是一场梦,曾曼有些泄气,连作个美梦都要被丁蔷破坏,自己的命实在太苦了  。

    “你在想什么!”丁蔷叉腰怒喝。

    ──喝,她还会读“心”语呢!

    曾曼倒回床上,对于她的突然出现想奇怪都难,一个礼拜至少八次,而她那张气得  像被火车辗过的表情,看久了也不觉得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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