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后来,盛雪发现嘴巴嚷着要玩、要玩的人大多时候却只是安静的充当绿叶的角色。
他带她去上海很有名气的几个经典地方。
譬如,在ALWAYS--张爱玲最常去的酒吧,他就完全是置身度外的冷感,完全不受里面的气氛影响,跟在她身边叽叽喳喳的态度天差地别。
他对别人的搭讪不理不睬,想更进一步的,他会很暴力的泼人家啤酒,然后用她从来没听过的声音叫人滚蛋!
后来,吃海派菜也是那副德行,不管是红烧大鲍翅、糟香大拼盆、菌菇鱼面筋、九九一鼎鲜,他点出来的菜,自己却是少少吃了两口了事,像是纯粹叫了给她一个人吃,最后,害得人家大厨出来问是不是不合胃口,抱歉得想切腹的样子。
跟他走在一起,他是个全然的发光体,盛雪不由得想,他为什么看上她?赖着她?
想不出所以然来,只好让他热门熟路的拉着她到处去逛。
「你对上海很熟啊?」
「妳忘记我是个摄影师,哪里我都走过。」他用煦煦如光的眼睛看她,看得盛雪开始自卑起来。
没道理!男人长得天香国色,她虽然五官端正,长得也不差,可是走在一起硬是逊掉一大截。
「喂,你别靠我太近。」
「为什么?」
「你不明白女人的自尊心。」
她一定要在乎这么多吗?容郡用那张亦男亦女的面孔盯着她不放。「妳要我穿裙子吗?」
「神经病!你敢穿裙子我还不敢跟你出来咧。」人妖啊。
「这不就结了,裙子要妳们女人来穿才有味道。」
「但是……」
「好啦,了不起下次出门我戴口罩。」
「你怎么知道……」
他接得好顺。「知道妳在想什么?」
她点头。
「因为我有用心在听妳说话。」他趁机又把手穿进她的胳臂,相亲相爱的走路。
这次,盛雪忘记拍掉他不规矩的手,呵呵,被他得逞成功!
她对夜店没兴趣,虽然热闹,其实是玩腻了。
她以前交往的每一任男友都只会带她去夜店,好象女人只爱那种地方,要是建议去别的地点,就装傻要笨。
这些男人的智商实在有待商榷。
容郡也看得出来她对老上海的兴趣大过新上海,于是承诺明天带她去她认为比较有意思的地方。
「好了,那回饭店吧!」尽管上海越夜越美丽,她一点都没有疯狂跟进的想法。跑了一天,留点体力明天发挥吧。
最重要的是,她出来一整天,余菲不会以为她失踪了吧?!
他撅撅大半天的眼神终于冒出一丝光亮。「回饭店,妳会下厨吧?」
「我已经吃得小肚子都撑出来了,还下厨?」她冷酷的拒绝。
刚才在美食街已经花掉她不少人民币,这家伙存心找她麻烦啊?
「可是我饿。」他又流露出小鹿的目光。
盛雪硬着心肠不看他。她干么有求必应?她又不是土地公。
「刚刚叫的那堆菜都不能吃吗?」这人不给他凶一凶,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人情多淡薄!
容郡想点头,然接触到盛雪的目光,只好很委屈的不作声。
气氛坚持着……
十分钟过去。
盛雪挫败的搓摸自己的脸。
她是自找麻烦没错,自找麻烦吶!
于是,一个半小时候后,她拎着塑料袋,还有哈巴狗一样目光灼灼、神情快乐的容郡回到饭店大厅。
柜台领班看见他们进门,马上必恭必敬的迎过来。
盛雪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