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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买些什么好呢?”

    彩洁手里拿了一支甜筒,在街上晃啊晃的。

    “咦,这个好。”她的眼光忽然停在地摊前的一排背心和T恤。

    太好了!正觉南部天气热得要命,穿得清凉一点也不错。

    她拿起一件细肩带低胸的粉红色背心,前看看、后看看。虽然从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可是,既然离开了家里,就应该穿得轻松一点嘛!

    “老板,我要这件。”她举起衣服。

    “小姐,你眼光真好,你皮肤这么白,穿粉红的一定水当当啦!”卖衣服的欧巴桑直夸她人漂亮,气质又好。“啊,再配这件短裙就更漂亮了啦!”

    欧巴桑拿起一件银色的迷你A字裙,和粉红色背心搭成一套。“好啦,别说我对你不好,这样一套算你五百就好啦!”

    哇!一套衣服才五百块呀?彩洁眼睛睁得又圆又亮,未免太便宜了吧!

    “嗯。”好吧,看欧巴桑推荐得这么热心,她立刻把钱掏出来,然后拎着红白相间的透明塑胶袋到麦当劳的厕所换衣服。

    “哇,好劲爆喔!”换装完毕,彩洁走出洗手间,被镜中自己的模样给吓了一跳。

    果然如卖衣服的欧巴桑所说,粉红色的小背心,将她的肌肤衬托得如水般晶莹。镶着亮片的银色短裙,紧紧贴着她浑圆紧翘的臀部,完全展露出她玲珑有致的曲线。

    漂亮是漂亮,但彩洁并不知道,南台湾的槟榔西施都流行穿这样,她这么一走出去,可能会让路上的男人鼻血流成河。

    她对着镜子扮了个鬼脸,一会儿又呵呵地傻笑着。也许老爸看到她这样子可能会气得七窍生烟,但她可是很满意呢!

    这就是她想要的,想做个不一样的安彩洁!

    晚上七点钟,安彩洁穿着“新衣服”,踩着她的黑色高跟鞋,来到演奏会场的入口。

    拿出皮夹里的贵宾招待券,递给门口的服务人员,经过的人们,都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因为她的裙子实在是太闪亮了。

    “谢谢,小姐,请跟我来。”服务人员亲切地引导她入座。“演奏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屁股一入座,就听见旁边两个穿戴华丽的女孩,手里拿着节目单,兴奋地交谈着。

    “唐雅之快出场了,哇~~独奏耶,我终于能亲眼看到他了!”穿着露背洋装的女孩,紧紧抓住手中的珠缀提包,一脸的欣喜。

    “我也是呀,等了两年了耶,上次在维也纳看到他,我就好喜欢他喔,他真的好帅、好有气质喔!”另一个女孩则几乎是用尖叫的声音在说话。

    “他的气质真的很特别,难怪大家都称他‘孤独的大提琴手’,好有诗意的名字喔!”

    孤独?拜托!那种男人还会孤独?有没有搞错啊!

    彩洁在心里嘀咕着,又不是小女生了,还会疯狂迷恋偶像,真不知道这些人的头脑在想什么?

    但是当红色的布幕缓缓拉开的那一刻,聚光灯“啪”的一声打开,投射在唐雅之的身上时,全场女性的尖叫声,却令她觉得自己必须重新评估这个大提琴家的魅力。

    “咦?”彩洁睁大了眼睛仔细瞧,那真的是和她“共度一宿”的唐雅之吗?

    他穿上黑色的燕尾礼服,看起来显得更为成熟稳重,那种英挺逼人的气势,和几个小时前穿着T恤、牛仔裤的他,完全判若两人。

    “唔~~是还不错嘛……”在彩洁发出这句评语的同时,马上招来旁边两个女人的白眼。

    穿着露背洋装的女人,用锐利的眼光快速扫视彩洁的穿着,轻蔑地说道:“哼,没眼光!”

    “当然,像她这种没品味的女人怎么懂得欣赏唐雅之嘛!”另一个女人用眼角余光,不屑地瞄了彩洁的短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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