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燕依旧穿着男装,骑在马上的她英姿勃发,吸引了街道上许多女子的侧目,但她目不斜视,拉着马缰只管向前。与她并骑的文征才就不一样了,同样身着男装,他骑在马上却显得娇艳狐媚,路上的男人看见他都惊艳得张大嘴。
不过他看都不看那些男人一眼,反而含笑的对路过的女子点头致意。这样算不算到处留情?
李世燕虽然只看前方,但是眼角余光可没漏掉文征才的举动。哼,这种男人,说好听是叫作风流,难听的就叫下流。
如果是丁一秀,就绝对做不来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可恶,她为什么又想起他,为什么就是忘不了他?
心里一阵烦躁,她拉紧缰绳,用力一夹马腹,「驾!」
「等等我,燕。」文征才大声呼喊,跟着加快马步,追了上去。
好在他出身算不错,爹娘除了敦促他读书外,还不忘让他学习骑马、射箭之术,虽然学得不怎么样,但至少可以应用。
「燕,等等我!」他又这么大喊。
她会听他的吗?不,当然不会,尽管策马尽情奔驰,让炎夏的风吹在脸上,吹得掉身上的燥热,吹不掉心里的烦闷。
由树林跑到草原,从草原奔上高原,终于渴了也累了。她停在茶店旁边,系好缰绳,虽然已经有所领悟,但她还是回头望了望--文征才没有跟上来。
他不知道已经落后了多少。
而他失去她的踪影,会不会就这么放弃,自己找路回京?
为什么不?这是他最应该做的事,也是对他最有利的抉择。
李世燕苦笑,叫了瓶酒以及一碟花生米,就这么吃着她今天的晚餐。
「客倌,我们店里的招牌菜是酸菜猪脚,你要不要试试?」掌柜好心建议。
她挥挥手表示不要。
还是吃不下,没有什么食欲。相思让人消瘦,失恋让人憔悴。
终于深刻体会芯姐姐为什么会把自己的身体搞到这样糟糕的地步,果然是知心姐妹呀,情路同样坎珂。
如今唯一能够入口的就是酒,虽然藉酒浇愁愁更愁,但是总比愁苦整夜不能成眠好,醉了至少好睡。
「老板,把你们店里最烈的酒拿来。」她大声喝道。
掌柜立刻从桌子底下拿出一坛看起来很古老的酒。「客倌,这是最烈的酒,不过很贵喔!」
她根本不在乎价钱,「拿来,钱我多的是。」
掌柜欢欢喜喜把酒坛拿过来,还体贴的为她开封口倒酒,拿起酒碗给她,「客倌,请用。」
李世燕不客气的接过,仰头喝尽。这酒的确很烈,烈得烧疼她的胃,让她的老毛病又犯了;但又如何,这一点痛她还捱得住。
「再来。」她把空了的酒碗往桌子上一搁。
就这么一碗接一碗……日西斜、月出东山,她终于喝到醉倒,趴在桌子上。
「客倌?客倌?」掌柜出声呼唤,见她没有反应,还动手摇摇她的肩膀,确定她真的醉倒,立刻露出大野狼般的笑容。
真是运气好哇!在这种荒郊野外还有「好野人」经过,这下子可以好一阵子吃喝不愁。
掌柜一边想着,就要伸出魔手,仔细探查这位公子所说的「钱多的是」到底是真是假。
「燕!」
突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呼喊传来,掌柜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就瞥见一道身影扑了过来,直接扑到「好野人」的身上。
「妳就这么狠心抛下我、不管我……妳好过分……」
掌柜在看到他的脸庞的同时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天,这辈子还没看过这么美丽的女人!
「姑娘!」掌柜呼唤,声音颤抖。
文征才抬头,脸上当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