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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讨厌钓鱼。

    这简直是呆板、乏味、浪费生命兼穷极无聊的事。怎么会有任何脑袋正常的人将它视为一种乐趣呢?还不如去逛街血拼、喝下午茶还来得有建设性。

    路珈舞背靠着一棵大树坐着,将钓竿放在曲起的膝盖中间,一手还撑了把小洋伞。过去两个小时她一直维持着相同的动作,而她的钓竿连动都没动一下,她觉得她差不多要变成自由女神像了。

    她斜瞄了距离她不远的孙胥一眼,只见他仰躺在草地上,用一顶大草帽盖住脸,他已经脱掉了外罩的蓝色衬衫,只穿著一件白色汗衫和牛仔裤,短袖汗衫将他结实的臂膀肌肉绷得紧紧的,令他看来极具男性魅力。

    今天早上才过九点,孙胥便把她从床上挖起来,打发她去刷牙洗睑--

    「你不是说十点吗?现在才九点。」她嘟哝着,仍然睡眼惺忪。

    「等妳梳洗完毕之后,我们还得去加油、吃早午餐和买钓鱼用具。十点出发,现在起来准备都嫌晚了。」他一脸不苟言笑地道,「当然啦,如果妳因为起不来而想取消行程,我也绝不勉强。」

    一句话说得路珈舞睡意全无。她不高兴地瞪了他一眼,跳起来冲进浴室,故意侵吞吞地拖延时间,还发出劈哩啪啦的声响以发泄她的不满。

    「如果妳打算继续拖时间到天黑,就没鱼可以钓了。」他又不疾不徐地补了一句,「还有,穿轻便点,我们是去户外踏青,不是去参加时尚派对勾引有钱少爷,妳们女人那套化妆品和高跟鞋就可以省下。」

    他嘲弄的语调令路珈舞恨得牙痒痒的,偏偏又无处发作,直到到了地下停车场,她才发现精采的还在后头--

    孙胥所谓的「交通工具」,居然是一台破破烂烂的野狼125。

    「我们要骑摩托车去?!」她瞠目结舌。「为什么不开车?」

    「第一,为了掩人耳目。开车容易引起注意,妳总不希望被狗仔队发现妳和陌生男子出游,被拿来大作文章吧?」他帮她戴上安全帽。「第二,因为厉秉均喜欢骑摩托车兜风,妳最好先习惯一下:第三,因为我高兴。还有问题吗?」

    她唯一的问题是,她根本无法想象厉秉均骑上野狼125的画面。她乖乖地站着任他帮她调整安全帽带,一面咕咕哝哝地发着牢骚。反正误上贼船,她也只好认了,谁叫这是她自找的?自然只得把皮绷紧一点任人宰割了。

    「你勒得好紧,我的下巴都不能动了。」她抱怨道。

    「容我提醒妳,这可是妳的主意。」把她下巴的环扣拉紧之后,孙胥转过头去发动摩托车。

    路珈舞小心翼翼地跨上后座,两手抓住他身侧的衬衫,他立即不顾她抗议地将她的手抓向前环住他的腰。

    「妳最好抱紧,路小姐。妳可别小看这台车,它可以飙到时速一百八十公里,如果妳等一下跌个四脚朝天被狗仔队拍到,可别怪我没事先警告妳。」

    她的回答是用头去撞他的背,他的「回报」则是「呼」的一声冲向前,害她差点没滚下车去。

    其实这还满好玩的嘛。坐在摩托车后座,路珈舞抱着孙胥的腰,一面不住地东张西望,平常由于习惯开车,她几乎未曾注意到两旁林立的大楼或商店橱窗,而现在,尽管时间已近中午,市区仍然车水马龙。

    瞧见那些塞在车阵中动弹不得的轿车,她突然很庆幸孙胥的决定是对的。

    将摩托车加满油,再悠闲地吃了个早午餐之后,他带着她去买了钓竿和其它用具,跟钓鱼用品店的老板杀价又花了半个小时--也直到那时她才知道一根钓竿居然可以卖到好几万块。

    等孙胥将所有的工具搬上摩托车、朝目的地出发之后,已经是下午两点的事了。车子逐渐远离城市进入山区,马路也由又宽又大转为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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