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风这趟回来,最常待的地方其实是“克洛卡斯”,他甚至还住在李敏华的隔壁房间,说是怕她一人独居山上危险,其实他才是她最应该防范的人。
敏华也没去费心反驳他的说词,最重要的是,他如她所愿地暂时停留在她身边,这就够了。
他还自愿帮忙招呼店里生意,首次展现好手艺,让她惊讶不已。
等到客人都离开后,他们俩开始清理使用过的餐具。
“没想到你除了摄影以外,厨艺也是一级棒!”刚才有个客人点虾仁炒饭,她正忙着准备其他客人的东西无暇下厨,结果他袖子一撩,手法熟练,三两下就炒好一盘香喷喷的炒饭,让她叹为观止。
“怎么样,想不想当我老婆啊?”他半开玩笑地问道。
“算了吧!你有那么多亲卫队员还不够啊?”她话中带着著酸味。
他已将胡子理掉,头发也整修过,看起来有点像金城武,只是更加粗犷有男人味。
自从他加入帮忙后,这几天女客人的人数明显增加,而且都是重复来过许多次的熟面孔。
她心知肚明那些女客人都是冲着他来的,可见他的魅力无远弗届,跟以前在校时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点光从那些女人崇拜他的模样,便可探知一二。
“可是你又不是其中一员!”就算全世界的女人都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惟独少她一人也是没用,因为她才是他最在乎的那个人。
“你少贪心了,你要多少女人围绕著你才甘心啊?”没人知道她是费了多少心力才做到视若无睹,不去理会他和女客人之间的笑闹,否则她真怕自己会将刀叉全往那些女人身上招呼。
她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占有欲这么强,根本无法忍受别的女人跟他亲近。
“我要的只有你,其他人,我都不要。”他仍以玩笑的口吻隐藏真心。
“别闹了,去收盘子吧!”她丢给他一条抹布,要他去收拾空桌上的脏碗盘。
在他听话地去收拾盘子后,李敏华躲进柜台后,背着他捂着胸口暗自心惊。
他的演技真可怕!她差点就被他认真的眼神骗倒,误以为他说的是真心话,也跟著回应。
他这次回来动不动就跟她开这类的玩笑话,经常让她信以为真,差点也跟著表白,若不是在最后关头清醒,还不知道要闹多少笑话哩!
“敏华你看,我刚才收拾的桌上留下一封信,上头什么都没写,不知道是给谁的?”陆风交给她一封没有密封起来的信。
她取过来,看了一眼信封,立即判断出是他的爱慕者故意留下的。
“是给你的。”她递还给他。
“你怎么知道?”上头又没有署名。
“粉红色的信封,还洒了几滴香水。不是给你,难道是给我的?”她没好气地说道。
“是吗?”陆风好奇地将信拿出来看,看完即啧啧称奇地叹道:“天啊!我真是被打败了,现在台湾的女人都这么大胆吗?”
李敏华也很好奇信上写些什么,可以让他这个情场浪子也甘拜下风,她接过信一看,也差点昏倒。
信是这么写的——
帅哥:
我是王XX,今年十九岁,胸围三十四D——够大吧?!~,肌肤年轻有弹性,最喜欢做爱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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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哪!”敏华不禁皱起眉来。真是吓死人了,现在的女孩都这么主动吗?都怪他长得一副祸害脸,才会让女人前仆后继地迷上他—
“我还以为我老了呢?想不到还能钓上小妹妹。”他有些沾沾自喜。还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