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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

    「有吗?」突然间,他回过头来,半带嘲讽的扫她一眼。

    当下,她满腔的热切与期待像是被泡进冰水里,心顿时凉了大半截。

    「那你要不要到我家坐坐?我爸妈一定很高兴见到你。」雪初蕾咽下心酸,换上另一副热切的表情。

    「不必了,麻烦替我问候雪伯父跟雪伯母一声就可以了。」他的表情依然没有一丝波动。

    「那你住那间旅馆?我送你回去好吗?我开车来的。」雪初蕾热心的朝他晃晃车钥匙。

    看了眼她手上的钥匙,邵尔涛的脸色更沉几分。

    刹那间,时间仿佛又回到当年,她总是那样我行我素、理所当然的强迫他人接收她的好意,即使他并不希罕。

    「你还真是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喜欢主宰一切,喜欢强迫别人接受你的『好意』?」他的唇边勾起一抹讽笑。

    不,不是这样的,她没有强迫他的意思,只是怕他人生地不熟,好意想帮忙而已——雪初蕾用力摇头,急忙想解释。

    「你误会了,我只是——」

    「够了!」他冷冷的打断她,压根不想听她解释。「你不必对我解释什么,我们甚至连朋友也不是。」他不再看她,迳自转身而去。

    我们甚至连朋友也不是!

    一句话宛如利刺,狠狠戳进她的心坎。

    看著他渐行渐远的英挺身影,她不禁又想起当年苦涩的点滴。

    为了他的到来,费尽心思付出的一切与苦苦等待,让雪初蕾觉得自己既可笑又狼狈。

    而邵尔涛就是邵尔涛,即使经过十四年的时间,他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依旧将她排拒在心门之外。

    这一刻,她不禁要怀疑起,她的费尽思量,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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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痛死我了!」

    夜晚,位於纽约Long  IsIeand的皇后区的某一栋高级住宅,传来女子高分贝的哀号。

    坐在客厅里的义大利进口高级沙发上,雪初蕾捧著从高跟鞋里被解放出来的漂亮小脚,极不文雅的将脚跨在沙发上,哇哇大叫的痛呼。

    人家常说女大十八变,当年雪氏一家人也都这么乐观的想著,可是十四年过去了,雪初蕾确实变得更加美丽动人,然而大剌剌的男人婆性格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谁叫你没事穿这么高的高跟鞋?」雪母坐在一旁,帮忙揉著女儿红肿起泡的小脚,既心疼,却又忍不住骂道。

    「怎么会没事?我可是为了邵尔涛耶!」雪初蕾可怜兮兮的的嘀咕道。

    十四年没见,她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让邵尔涛大为惊艳,可是,这个惊喜背後必须付出的代价真的很大。

    为了他的到来,她特地去恶补了几天的礼仪课,还砸下重金买了生平第一件裙子、高跟鞋,也把原本一头总是随便扎起,毛燥凌乱的长发给修整一番。

    而连续失眠了好几夜,所殷殷期盼的今天呢?

    非但得不到邵尔涛的赞赏,跟他更是交谈不到几句话,却让原本一双细致的小脚,因为那双又高又窄的高跟鞋,磨出大大小小的水泡,活像释迦牟尼的头。

    为了维持优雅的姿势,她不敢露齿而笑、不敢高声说话,只能故作无辜的眨著眼,用眼神默默传递深情——

    但一整天下来,眼睛眨到几乎脱窗不说,全身更是又僵又酸,一动腰就痛得好像快要断了似的,唯一只剩跟邵尔涛说不到几句话的嘴还能动。

    这回,她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非但连一顿晚餐也没ㄠ到,还把两只脚折磨得不成「足形」。

    「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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