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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离开了。”

    他双手插在裤袋里,转身走向另一个方向。不知怎么回事,慧珊却注视着他远去的背影。

    今天他穿了一件咖啡色的套头高领毛衣,底下是一件深色西装裤,再配上一件短大衣,整体看起来非常有型,加上他高挺的身型和帅气的脸庞,总是引来路人的注目,尤其是路过的女生总会多瞄他两眼。

    见了三次面,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仔细地瞧着他。

    “走吧!我们吃火锅去。”采婷朝慧珊吆喝了声。

    慧珊即时回神,忙说:“呃……既然他不去,那我也不去好了。”

    慧珊所说的他是指明谚,采婷一听便知,于是她椰偷地道:“怎么了?人家明谚不去,你就没心情去了是不是?”

    其实对于明谚的先行离去,慧珊着实有些讶异,因为她认为他应该是属于那种喜欢凑热闹,什么事总要调侃别人两句的人,为何他没留下来,倒令她觉得有些诧异。

    “你胡说什么?才不是这样呢!”慧珊急着辩驳:“我是想,你们两个人吃饭,中间夹着我这个电灯泡好吗?”

    “有什么关系!”采婷说。

    “我可不想。”慧珊笑得有些诡异。“我怕我这支五百光的灯泡太亮了,到时候看见你们小俩口那副亲热模样,可能会受不了而身先士卒。”

    “你少讨厌了!”采婷叫道。其实慧珊就是这种个性,不拘泥,不做作,就像现在,她不想去也不会勉强自己去,喜欢就是喜欢,讨厌的东西,她决不会违背自己的意愿说喜欢,这就是慧珊。

    “不跟你开玩笑了,我走了。”慧珊轻轻一笑。对于两位女生的谈话,钟呈宇根本插不上话,只好也朝慧珊笑了下。

    “好吧。拜!”采婷挥了挥手。

    天色愈暗,天气愈冷,慧珊拉紧大衣,迎着风走向街的那一头。

    现在的时间还不算晚,慧珊打算逛完这条街,再买点吃的回家当晚餐,就算是给肚子一个交代了。

    由于今天还有新年的热闹气氛在,因此大街上的人潮不断地涌进,而这条街有几家店是慧珊常去的,像是前头的这家饰品坊,再过去一点的精品服饰店,以及街尾的那家书店,这些都是她闲来无事常去的地方。

    首先,她便朝那家摆满精美饰品的店面走去。

    走进店里,看着眼前个个精致无比的饰品,她的眼睛便为之一亮,尤其是那些小巧的摆饰,她更是爱不释手。在店里逛了一圈后,她选了一串淡紫色的风铃结帐。因为当她第一眼看见它吊在那儿时,她就喜欢极了,于是决定把它买下来带回家里,而且连吊在哪里她都想好了。

    走出饰品坊,又经过了几家店面,她来到服饰店,她在店里头看不到几分钟便又走出来了。原因是没有一套衣服是她喜欢的。

    她的购物原则是这样的,喜欢才买,就算贵了些也值得,但要她捡便宜,买些自己不喜欢的,她宁可不买。

    当她走出服饰店,站在大街上时,就那么巧,她的视线不期然地见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那不是陈明谚吗?

    他坐在对街的咖啡厅里,隔着淡淡的茶色玻璃,她竟然能看见他,这点令她非常惊讶。接着她又发现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位短发女子,看得出来两人正在交谈,只是不晓得谈了些什么?

    她霎时明白过来。原来他说的私事,就是和女朋友约会。

    约会就约会,还怕别人知道,这种人真是虚伪!说来还真奇怪,连续两次都让她碰见他正和女朋友约会,一次是在PUB里,一次就是现在,而且还是不同人。这种男人最要不得了,把爱情当游戏,女人全让他玩弄于股掌之间,可恶!

    思及此,她也不想再观望下去了,于是她朝着书店方向继续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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